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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发关于举办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03-25
  • 来源:管理员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以创业促进就业”的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掌握创业知识,树立创业精神,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和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决定于2010年3月至6月联合举办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本届竞赛由北京理工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  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书记担任

副组长: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学生联合会主办单位领导以及承办高校北京理工大学的校领导担任。

成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工业大学等联合发起高校的领导担任。

(二)竞赛组委会

主  任:   沈千帆    共青团北京市员会委副书记

         李和章    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副主任:   胡九龙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大学中专工作部部长

         黄  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处长

         伍建民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处长

         阎仁浩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部长

         徐  强    北京理工大学团委书记

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中专工作部。

秘书长:   孙  健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大学中专工作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 解庆阳    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副秘书长

         张春程    北京理工大学团委副书记

(三)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

主任:    徐  强     北京理工大学团委书记

联系人:  邓松华    北京理工大学团委学术科技部部长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北京理工大学团委

邮编:    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12274

二、实施细则

(一)参赛对象

1、凡在2010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竞赛。
  
(二)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分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B.生物医药类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D.电子信息类E.材料类F.机械能源类G.服务咨询类七大类。   

2、竞赛组委会鼓励参赛作者通过转化“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获奖项目参加创业大赛,并在评分时对此类项目创新性给予一定加分。

3、作品必须有明确的方案名称和所设计的企业名称。作品应描述公司的商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的进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揭示风险和预期回报等。

4、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创新创业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不得进入决赛。

非作者本人或本团队自主构思完成的作品;

参赛作者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

已经在其他竞赛(全国、地方各类竞赛)中取得名次或成绩的作品;

违反国家法律或违背社会伦理公德的作品;

伪科学作品;

过于脱离现实,或不具备现实意义的作品;

被投诉,并被证明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

雷同的作品;

其他各类违反竞赛章程的作品;

大赛组委会对此标准保留最终解释权。

7、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0件,联合发起高校不得超过12件,各门类作品应有适当比例。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研究生作品总数的1/2。参赛作品须经过所在高校初步审定资格后,方可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申报书统一使用《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由竞赛组委会在创业北京-首都挑战杯网站(www.cybj.cn)公布,各高校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于网上填写。

2、创业计划书(附件2)于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同《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书》一同提交至创业北京-首都挑战杯网站(www.cybj.cn)。本届竞赛不再上交纸质版作品文本及作品相关书面材料。

3、参赛作者需自行打印并填写《授权书》(附件3)和《推荐意见》(附件3),并由高校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连同本校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校团委和校主管领导或校主管部门公章)一同报送至竞赛办公室。

4、参赛作者需严格按照《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书》中的填写要求填写申报书。自行上传的创业计划书中禁止以任何形式显示作者本人的姓名、所在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内容。

5、作者须按作品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作品分类,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最终成绩。

6、入围金奖答辩的参赛作品可自行携带纸质或者实物作品等参加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竞赛进度

1、组织申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19日:各高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校作品的征集、汇总、初评、推荐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4月22日至4月25日:高校通知本校申报作品作者登陆创业北京-首都挑战杯网站(www.cybj.cn),按要求进行作品申报表的填写和作品的提交。本届竞赛不再上交纸质版作品文本及相关书面材料(具体上报要求另行通知);

4月26日至4月30日:高校对本校申报的作品进行校级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网上提交本校全部作品,同时将本校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校团委和校主管领导或校主管部门公章)、项目授权书和作品推荐意见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网络评审阶段(2010年5月1日-5月26日)

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网上评选出本届竞赛银奖、铜奖并公布进入金奖答辩名单(排名前15%),本届竞赛金奖将通过金奖答辩产生。

3、金奖答辩阶段(2010年5月27日-6月10日)

入围金奖答辩的作品进一步完善作品。竞赛组委会将组织金奖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部分,在进入金奖答辩的15%作品中,最终排名前5%-8%的作品获得金奖,未通过金奖答辩的作品均获得银奖。

4、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6月中下旬)

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各级总结表彰工作。做好第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作品申报、组团参赛等相关工作。

(五)奖项设置

1、比赛设金、银、铜奖,奖项比例分别为5%-8%、17%-20%、35%(其余40%为淘汰作品)。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B.生物医药类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D.电子信息类E.材料类F.机械能源类G.服务咨询类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各等级作品获奖数与入围评审作品比例基本一致。

2、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校。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参赛高校在选送作品的同时递交书面申请报告。

(六)激励政策

竞赛组织委员会将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对在全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和高校给予一定奖励。

(七)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竞赛办公室将接收实名质疑,由组织委员会根据程序进行处理。

各高校组织单位应本着严谨的态度选拔审核作品,对其原创性和作者资历严格把关,经选拔参加全国挑战杯的作品不得在作品上做较大改动,在全国“挑战杯”竞赛前两周,团市委大学部将公布本届竞赛获奖名单。

(八)授权书

本次竞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授权书,授权“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办单位集结出版、在网络公布其作品以供监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北京共青团“创业北京”的重点活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程序、精心组织,为参赛选手提供良好的支持保障,确保竞赛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2、不断创新,加强引导。各高校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建立“挑战杯“工作专项资金,积极引导大学生把创业计划竞赛和职业生涯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首都高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和完善。    

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北京奥运大厦1603室 团市委大学中专工作部

邮政编码: 102008

    联系电话: 010-62060877   010-62060848(传真)

    联 系 人: 孙健 李腾 戴彬

    电子邮箱:  sunjian@bjyouth.net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201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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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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