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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电视台承办的“北京市群众广场舞蹈邀请赛”已经成功举办了五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0年,我市将举办“我的北京 我的家”群众文化年系列活动。为了更好的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我的北京 我的家”2010年北京市群众文化年系列活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宣发[2010]12号)文件精神,拟在往届的基础上,继续举办第六届“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打造群众文化原创精品节目和品牌活动,推动我市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为2011年北京群众春节晚会(“百姓春晚”)和文化部第十六届“群星奖”评比活动发掘资源,打磨作品,做好准备。
二、比赛特色
第六届“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较之往届有如下两个变化。
(一)三个“扩大”
1.参赛年龄范围扩大,涵盖幼儿、青少年、成年及中老年人群。
2.参赛规模较往年扩大,各区、县设预赛分赛区、二个复赛分赛区,并与北京电视台联合举办决赛暨颁奖晚会。
3.参赛项目扩大、作品人数增加,从以舞台舞蹈比赛项目为主,扩展至舞台舞蹈及广场舞蹈比赛2种项目,作品人数也由原8—24人(舞台舞蹈)增至最多不超过50人(广场舞蹈)。
(二)三个“新增”
1.新增“舞动北京”团体组织奖,带动各区县整体群众文艺创作发展。
2.新增奖励机制,广泛的调动群众和各单位的积极性。
3.通过“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比赛评选,增设获奖作品优先推荐、选送参加全国及北京市群文赛事、节庆活动的推荐机制。
三、比赛内容
(一)第六届“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参评内容包括舞台舞蹈、广场舞蹈
1.舞台舞蹈:不低于5人,不超过24人;
下设组别及年龄要求:
青少年组:年龄范围7岁—18岁(视报名情况而定)。
成 年 组:年龄范围19—44岁。
中老年组:年龄范围45—75岁。
2.广场舞蹈:不低于24人,不超过50人;无年龄限制、组别限制。
(二)第六届“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另新增团体赛—“舞动北京”团体组织大奖
1.参赛对象:各相关委办局、各区(县)文委、文化馆作为本区县或本系统的作品统一报送单位暨团体赛参赛对象。
2.参赛资格:推荐、报送可以代表本区县或本系统的最高水平、特色的作品4个。包括舞台舞蹈类(青少年组)作品1个、舞台舞蹈类(成年组)作品1个、舞台舞蹈类(中老年组作品)1个、广场舞蹈类作品1个;舞种不限、风格不限、题材不限。
四、比赛要求
(一)参赛范围要求
教育系统,民委系统,老龄委系统,工青妇系统,残联系统,驻京部队,驻京中央企、事业单位,各区县街道、乡镇,在京外来务工人员,民间广场舞蹈爱好者团体,非职业舞蹈团等均可在本次比赛的邀请范围之内,可单独或联合组队报名参加。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包括民族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时尚流行舞(街舞、爵士舞、当代舞等)、秧歌舞、广场健身舞等类型。
2.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题材、风格不限,主题明确,取材新颖,舞蹈语汇丰富,音乐、服装、道具运用合理。
3.参赛作品表演时间舞台舞蹈最短不得少于4分钟,最长不得超过5分钟30秒;广场舞蹈不超过8分钟。
4.作品的创作、编导、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非职业文艺爱好者。
5.参赛作品为近年新创作的作品,在“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前五届(2002年、2005年、2006、2007、2008年)比赛中进入决赛的作品不得参赛。
五、申报办法
(一)市各相关委办局、各区(县)文委、各区(县)文化馆、北京民间艺术团作为参赛作品报送的主管单位,负责本区县或本系统参赛对象的资格审查、预赛选拔推荐和团体集中报送。
(二)各申报主管单位在对参评对象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预赛选拔的基础上,统一报送,并注明报送作品数量、作品名称、作品简介、团队组成等,并加盖报送主管单位公章。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主管单位在本区县通过选拔后,推荐报送作品不少于5个。
2.作品报名表(附件1)
3.团体统计表(附件2)
(四)报送时间
2010年9月1日—9月20日(拟定),请各报送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奖程序及奖项设置
(一)评奖程序
包括预赛、复赛、决赛。预赛以区县为单位,各区县根据第六届“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评比办法(附件三)自行组织评选;复赛为团体、作品展示评选,并评出团体组织奖;决赛为单项奖作品评选,并评出金银铜奖、特色奖等。复赛、决赛由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负责组织“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评审委员会业内资深专家、群众文化专家、大众评审团统一评出。
(二)奖项设置
1.从报送单位中,评出“舞动北京”团体组织奖。
2.从进入决赛的参赛队中,分别评出舞台舞蹈(青少年组、成年组、中老年组)及广场舞蹈金奖、银奖、铜奖、优秀表演奖若干。
3.从所有参赛队中评出创作奖、最佳风采奖。
4.依据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七、组织机构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电视台、北京舞蹈家协会、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通州区文化委员会
协办单位:相关委办局、各区(县)文委、文化馆
(二)机构设置
成立大赛组委会:
主 任:降巩民(北京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少峰(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书记)、朱明德(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副主任:王珠(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荣大力(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处长)、沈千帆(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副书记)、索谦(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珏(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副处长)、黄海燕(北京市文化局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处长)、路斌(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主任)、张帆(北京电视台文艺中心主任)、王晨(北京舞蹈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高洪雁(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主任)、杜德玖(通州区文化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许娜(北京市文化局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副处长)、张巍(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副主任)、孙祖兴(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文化处)、李兰(北京电视台文艺中心副主任)、董聪慧(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窦玉萍(通州区文化委员会文化科科长)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浩
联系电话:62060877
电子邮箱:dxb@bjyouth.net
附件:1.
群众舞蹈大赛单项作品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2.
群众舞蹈大赛团体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3.
群众舞蹈大赛评比办法.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