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汪洋书记、王鸿举市长,企业家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全国工商联对“2006中国(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战略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次论坛,是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的,这次论坛的召开,体现了重庆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积极务实态度和坚定推行的决心,体现了重庆市领导班子将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全面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很重要方面的工作思路。
据了解,“十五”期间,重庆民营经济以20%以上的增长率快速发展,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0年的35.4%提高到2005年的51.8%,提高了16个百分点,已经支撑着经济的半边天。汪洋书记在国务院工作时,是“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制定工作的重要推动者和组织者,非常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内在精神。完全可以相信,在汪洋书记为首的重庆市委领导班子的领导下,未来重庆的民营经济将会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一定能充分地涌流,为重庆整个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这次民营经济发展战略论坛召开的时机非常好,题目也不错。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刚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会各界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这样的背景下,结合学习、领会六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认真探讨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战略,思考一些影响民营经济未来发展的大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党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取得了根本突破,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产生了根本性变化,全社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日益接受和支持。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在整个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民营经济的自身素质也已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
据统计,到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约为50%,加上外商和港澳台经济,全部民营经济约占65%左右;民营经济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已达约3.5亿人,名副其实地成为劳动就业的主渠道;民营经济投资已经占全社会投资的60%。完全可以预料,随着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在“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还会进一步提高,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源泉。
民营经济发展之所以有今天的成绩,得益于党和国家正确的方针政策,也离不开企业员工的劳动贡献,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当然,也还离不开企业家们的执著追求与积极奉献。未来民营经济要进一步发展,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努力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六中全会的精神要求,把积极参与和大力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一个基本的战略选择。社会不和谐因素既阻碍了整个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也阻碍了民营经济的正常发展,民营经济也是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受害者。推动社会和谐,有利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甚至可以说更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和谐社会,人人有责。民营企业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呼吁者,更应成为参与者,应积极主动地承担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我们认为,民营企业可以也必须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在以下几方面履行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第一,推动发展的责任。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发展,首先是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增量的主要来源。民营企业不断发展,不断壮大,既是自身需要,也是社会责任。不断增加投资、增加利润、增加就业、增加税收,就是对社会和谐的最大贡献。
第二,争取公平的责任。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主要内容。民营企业既要为自身的发展争取更加公平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也要公平地对待社会其他群体、特别是自己企业的员工,努力维护他人的公平权利与利益。只有当既争取自己公平、又维护他人公平成为普遍时,全社会的公平才能实现,自身的公平才能得到最终的保证。
第三,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长期发展的基本保证,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员工在劳动合同、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健康卫生、学习成长、生命安全、人格尊严、参与工会等方面的权益,是民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民营企业获得员工拥护、支持和积极劳动贡献的条件,是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是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条件。民营企业家一定要看到这一点,尊重和维护员工的权利,也就是尊重和维护自身的权利。
第四,自然和谐相处的责任。滥用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经成为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造成今天这样与自然不和谐相处的局面,企业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其中包括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要承担相当责任。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企业家再有钱,也不可能到地球外去生产和生活;我们只有这片国土,绝大多数企业家不可能到国外去生产与生活。就是到了国外,也一样要和谐发展。不与自然和谐相处,最终的受害者是自己。民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投身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坚决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逐步实现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也为自己创造绿色GDP。
第五,遵守法律与规范的责任。法制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公民要遵守法律,企业公民要遵守与企业有关的法律。民营企业作为企业公民,一定要遵守一切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经济规范与秩序。这既是民营企业的责任,也是民营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条件。
第六,维护道德与诚信的责任。道德和诚信是社会和谐的核心与根本。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新荣辱观,也是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要求。要在企业家中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真正建立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个人诚信。这样做,既有利于社会平衡和社会和谐,更有利于企业家个人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七,参与光彩和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在民营企业家中推行的光彩事业,倡导“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的民营企业家,作为拥有较多财富的新兴社会阶层,一定要增强公益与慈善意识,积极承担社会公益慈善责任,积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参与光彩事业,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这是中国企业家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古人讲:“既以为人己越有,既以予人己越多”。先贤圣德的明言哲理,企业家们应当认真体会。
同志们,朋友们,构建和谐企业,进而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国家、和谐世界,是民营企业的社会与历史责任,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此而不断努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后,祝论坛圆满成功!
祝重庆人民生活更美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