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宗旨
关爱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帮扶救助困难妇女儿童;
改善优化妇儿发展环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基金会业务范围
(一) 依法募集资金。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受海外慈善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捐赠;依法利用无形资产开展互惠合作募集资金。
(二) 开展公益援助活动。参加和推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三) 开展帮扶救助活动。组织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资助活动,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和扶贫救济工作。
(四) 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组织慈善公益宣传,开展慈善公益理论研究,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慈善公益事业发展途径。
(五) 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慈善机构的交往与合作,推动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 兴办非营利性实体。经市民政局批准,兴办与本会宗旨、业务相关的非营利性实体,筹措慈善资金。
(七) 政策允许的其他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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