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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社会捐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款;
二、资助项目,主要用于:
1、支持教学与研究设施的改善(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2、资助教学研究、科学与技术研究项目及专著出版;
3、吸引国际知名学者来校讲学及任教;
4、资助校际间的国际合作项目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5、奖励优秀学生、优秀教师,资助贫困学生;
6、资助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各项活动;
7、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
8、资助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开展教育、培训、咨询及捐赠者、受益者联谊等活动。
学校成立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是为了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争取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支持和捐助,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科研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教育基金会按照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开展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教育基金会的宗旨是募集资金资助教育事业,属公益事业,纳税人向教育基金会的捐赠,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即捐赠额在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和在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热忱希望得到国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和大力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