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集团多年来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支持慈善事业,承担社会责任,集团成员单位捐款人民币壹亿元作为原始基金,报经国务院批准,发起成立了中远慈善基金会。
中远慈善基金会作为非公募基金会为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基金会坚持严格管理、独立规范运作,保护捐赠方盒受益方的合法权益。
基金会坚持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将服务公众作为基金会的工作目标。
基金会维护慈善事业的诚信原则,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政府、媒体和公众监督。
基金会宗旨:弘扬民族精神,奉献中远爱心,支持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中远慈善基金会按照本基金会宗旨和捐赠人的意愿,积极开展济困、赈灾、扶贫、扶幼、助医、助学等社会救助活动;
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援助活动,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活动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借助中远集团良好的形象和广泛的国际经济联系,大力宣传中国慈善事业的成就,为国际、国内慈善组织创造沟通、交流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