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青年联合会、山西省学生联合会、山西省少工委共同创办,在山西省民政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省性公益社会团体。是山西省唯一能以希望工程名义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希望工程捐赠的合法机构。其宗旨是广泛争取海内外关心青少年事业的团体、人士的支持和赞助;促进和推动青少年在社会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发展;挖掘和发挥青少年人才的智力优势;扶持和奖励各条战线上涌现的优秀青年人才;引导和鼓励青少年人才积极投身改革、勇于创新;组织开展和资助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希望工程实施项目
1、结对资助贫困县学生
(1)、资助对象的条件。本人愿意,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我省农村大、中、小学生。优先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资助对象的产生。小学生、中学生由所在学校、村委会根据条件申报,由县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对申报对象进行审定后,报省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大学生由所在学校团委直接向省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申报。也可由捐助人在知情的情况下直接提出,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资助。 (3)、资助标准。小学阶段1000元;初中阶段2000元;高中阶段3000元;大学阶段4000元。
2、援建希望小学
(1)、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可在符合希望工程资助范围的贫困县选择建校地点,提出相关要求。如捐赠者需要,右同省希望办签署捐资建校协议书,以保证意愿的落实。 (2)、建校管理。建校地点、规模经省青基会考察认定后,即由省青基会和建校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建校协议书》,对建校的规模、设计、工作预算、匹配资金、工程进度、拔款时间、质是验收、工程决算等各项工作及各方责任和义务作出详细规定,依法管理。捐赠者在建校整个过程中,可随时监督工程的进度,就某些问题提出质询或实地考察觉建校情况。并欢迎参加学校的奠基仪式或竣工典礼。 (3)、学校命名。学校建成后,在校园内立一碑记,镌刻捐赠者捐资助学的功绩,昭示后人。可根据捐方要求以捐方或捐方指定的名称命名希望小学。 (4)、捐款数额。捐款25万元为贫困乡村新建一所小学;捐款10万元为贫困乡村改造危旧校舍。
3、其它资助项目
(1)、“希望小学教师培训”。捐款1000元,可帮助一名希望小学教师参加一次希望小学教师培训,捐款5万元,可举办一期全省希望小学教师培训班。 (2)、“希望工程园丁奖”。捐款3万元,可年度青彰一次全省希望小学优秀教师20名。 (3)、“希望图书室”。捐款10000元,可以为一所希望小学或指定的农村学校赠送一辑1000余册(套)的“希望图书室”(含苞书架)。在已书架上标注“本套图书由某某某捐赠“字样,在学校图书室内悬挂以捐方命名的图书室铜牌。 (4)、”希望网校单点站“。捐款2万元,可以向一所希望小学或指定的农村学校赠送以两台电脑、一台电视机、一台DVD、一套卫星接收设备、一台打印机、部分教学光盘为主的希望网校单点站,在学校网校室悬挂以捐方指定命名的网校单点站铜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