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爱之光防盲基金会是由留学归国眼科医学博士发起,社会力量参与,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辽宁省卫生厅主管的非营利性机构。“基金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配合政府的防盲工作,开展眼病筛查,普及宣传眼病防治知识,培训基层眼科医疗人员,提高眼科机构诊疗能力,使眼疾患者真正“享有看得见的权利”。
“基金会”通过倡导慈善文化,汇集社会力量共同关爱防盲治盲的公益事业,使更多人群无论贫富都能享受眼保健服务。
“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贫困地区眼病筛查; 贫困患者的眼病治疗; 眼保健知识的传播与公共教育宣传; 培训基层眼科医护人员; 与国内、国际相关团体和个人的友好往来、合作; 组织国、内外防盲治盲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的预防和治疗技术; 眼病的防治研究; 奖励防盲治盲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有关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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