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桥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确立基金资助的对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新建桥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资助资金使用的管理,最近经理事会研究,基金会进一步明确了基金使用和资助的对象,具体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对象。
1,根据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资助老年社会福利、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事业等项目;
2,资助组织开展有益于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的各项研究活动的团体和个人;
3,奖励为发展老龄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老年杰出人物和优秀人才;
4,资助年龄在60周岁以上,因遭受突发性急难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发生困难,影响其正常生活的老年人;
5,对居住在亲和源老年公寓内因遭遇重大变故而发生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实施满足其在亲和源老年公寓内基本生活需求的经济资助。
基金会自今年五月二十日成立以来,已经先后资助了上海老年书画会举办的老年书画竞赛、支援汶川地震灾区和秦怡从影70周年纪念会等三项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活动,并对居住在亲和源老年公寓内一位遭受突发性急难事件的会员实施了经济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