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学校的办学规模、层次和质量得到了不断发展和提高。九十多年的办学历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也使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特别是,2005年温家宝总理视察学校以及90周年校庆活动,使学校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增强学校适应社会多方面需求的能力,拓宽办学资金的募集渠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特成立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便做好社会资金的管理工作,保障学校事业的和谐发展。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登记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教育厅。
我们将通过基金会这一组织形式,广泛联络社会各界,接受社会各界捐赠,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有效运作,资助我校经济困难学生,支持河海大学的建设与发展项目,奖励为河海大学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把河海大学建设成为“具有国际一流水利学科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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