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社团组织,于2007年7月得到正式批准,在江苏省民政厅正式登记注册。江苏省财政厅、民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文,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税﹝2007﹞63号)有关规定,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具备所有申请条件,经过多重审核,正式获批具有“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