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历届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培养人才,发展教育。1994年,为迎接第十个教师节,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教育基金百万行活动,筹集教育资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市民政局批准,于1995年9月正式成立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1999年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深圳市中小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并入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8年10月28日成功换届,成立了第二届理事会,并在广东省民政厅通过换证登记,业务主管部门为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业务范围:筹集、管理、使用教育基金。
工作任务:改善办学条件,扶助各级各类学校建设;举办各种奖励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有利于弘扬尊师重教、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活动;进行奖学、助学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资助贫困学生;开展与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及国际教育组织的合作交流。基金会秉持依法办会、服务教育的工作宗旨,努力促进深圳教育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