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儿童少年基金会是由自治区妇联、团区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文联、自治区侨联、自治区体委、自治区青联、自治区工商联等九个单位共同发起,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于1982年4月30日成立。二十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活动,为发展我区儿童教育福利事业,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筹集资金,提供服务。为儿童少年办了许多好事、实事,为广西儿童事业增添光彩,深受社会的赞誉,2003年被评为广西优秀社团组织。
(一)以“春蕾计划”工作为主线,加强女童教育,扩大贫困儿童的受益面。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怀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以及各位理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心护春蕾”活动,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强了管理,健全春蕾计划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扩大“春蕾计划”援助规模,救助失学女童入学,据统计到2003年底止,广西儿童少年基金会募集资金2685万元,办女童班191个,帮助15万名贫困女童重返校园。
一是加强管理,建立网络,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从自治区级到市、县、乡级的工作网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领导分管,制定并下发了“广西实施‘春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春蕾计划”的工作程序,建立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工作管理机制。保证资助资金按时到位,资助工作有序地进行;二是依靠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春蕾计划”工作。与有关单位、学校、企业、个体民营等单位合作,开展“春蕾计划”活动周等,为帮助贫困女童入学创造条件;三是争取国内外的社会爱心人士,通过项目的实施,筹措资金,帮助贫困地区女童入学。获得香港妇协的资助,捐赠300万元,在广西建10所香港妇协职业技术培训中学,目前已建好并使用的有大化、龙胜、象州、三江、金城江区等五所,今年正建的有龙州、马山、田阳、田东、昭平县等5所香港妇协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四是通过开展各种捐资助学活动和新闻媒体,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扶持女童入学。(1)各级妇联利用每年“六一”活动,开展 “义卖义演”、“爱心使者”等捐款活动。(2)在《女性天地》、《广西妇女》、《桂中日报》、《柳州日报》等地方和广西刊物设“爱心护春蕾”、“春蕾桥”、“爱心桥”等专栏,向社会介绍贫困女童;五是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启动“东进西联”行动。利用和开发东部较发达地区的力量,为广西贫困地区儿童入学提供机会。(1)选送优秀贫困女童到北京、深圳和珠海就读。目前选送到北京和平里中学的3名春蕾女童已全部考入北京的大专院校,继续深造。(2)从2001年2月起到2003年,《家庭教育》为广西刊登贫困女童的情况资料,到目前为止,有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广西、四川等16个省区的热心人士成功结对资助我区的贫困儿童150多名,共筹资金10万余元。(3)2003年8月,来自百色的9名贫困女生被广西二轻技校免费接收。武警南宁指挥学校资助的大化瑶族自治县“武警南宁指挥学校大化岩滩常吉春蕾班”于8月举行开班典礼,47名春蕾贫困生重返校园。9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广西会计师协会资助的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斗乡八斗村春蕾班开班,50名女童将获得6年的资助。钦州的一位好心人一次出资6万元资助40名来自钦州、防城、东兴的贫困女生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习。
(二)创新活动载体,为儿童自主参与提供广阔天地。
1.儿童参与。多年来,儿基会充分发挥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儿童参与、儿童发展的活动。2002年7月在实施联合国儿基会及中国儿童活动中心项目时,举办广西首届儿童发展状况考察夏令营活动,组织南宁市30名中小学生到百色市、玉林市两地对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进行考察,让少年儿童通过自己的视角,着重观察了解儿童与教育、儿童与健康、儿童与环境的状况,并提出自己的感受,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8月组织我区15名优秀儿童代表到北京参加由全国妇联、公安部、铁道部等八个单位主办、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承办的第二届“安康计划”活动,西部儿童通过进北京,看到了北京的发展,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从而增进了学习的信心,立下建设家乡、改造家乡的远大志向。两次实践活动体现了儿童参与意识的加强,对每一个儿童是一次教育和启迪,激励着他们健康的成长。
2.建立儿童工作站。利用暑期组织20名儿童开展“我是‘小主人’”社会实践活动。针对社会存在的一些儿童维权和儿童发展的问题,如南宁市七星路、古城路柏图家具广告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营造了儿童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头版图文报道,新华社发通稿;《南国早报》、《广西法制报》、《南宁晚报》、《八桂都市报》、《当代生活报》也对此事给予了报道。
此次活动是对儿童参与工作的一种尝试,是抓儿童素质提高的一个好办法。它充分注重儿童自主参与,参与面广,实践性强,以小见大,充分发挥 “小主人”的作用;注重儿童道德水平的提高,达到预期目的。
3. 举办儿童电子琴比赛。自治区妇联、广西儿童少年基金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儿童电子琴比赛,至今,先后举办了8届儿童电子琴比赛,选拐优秀小选手参加全国儿童电子琴比赛,我区选送的选手在每届全国比赛中均获较好成绩。1996-2002年先后4次参加全国比赛,获得一筁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2名,组织奖4名。
4.做好优秀春蕾女童的评选工作。先后4次参与“全国十佳春蕾园丁”、“全国十佳春蕾女童”、“全国百名优秀春蕾女童”候选人的评选和推荐工作。与此同时,开展评选“广西优秀春蕾园丁”、“广西十佳春蕾女童”和实施“春蕾计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据统计,广西获得“全国十佳春蕾园丁”3人,“全国十佳春蕾女童”2名,“全国百名优秀春蕾女童”16名。2002年,评出10名女童为“广西十佳春蕾女童”,4名教师为“广西优秀春蕾园丁”,36个单位为实施“春蕾计划”先进集体,48名为实施“春蕾计划”先进个人,并在庆“六一”暨实施“春蕾计划”表彰晚会上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