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希望工程的背景及意义
实施希望工程,是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的客观要求和广大失学儿童的迫切愿望。建国五十多年来,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我国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由于自然、历史等多种条件的差异,区域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在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落后,教育经费严重短缺,办学条件差,许多小学生适龄儿童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目前,全国中小学生尚有1400多万平方米的危房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贫困地区。
实施希望工程,符合政府关于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方针。世界各国教育经费的计算,均包括政府预算支出和民间投资两方面。而五十多年来,我国教育经费支出,基本是上采取政府全包,也包不起来,必须坚持以国家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方针,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兴办教育。希望工程就是本着这一方针开展起来的。
实施希望工程,有着浓厚的民族文化基础和广泛的社会民众基础。中华民族素有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的今天,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支持教育的热情。实施希望工程,正是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为广大民众参与发展教育开辟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实施希望工程的宗旨和我省实施希望工程的成效
希望工程的宗旨是:贯彻政府关于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方针,广泛动员海内外财力资源,建立希望工程基金,面向贫困地区,救助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儿童返回校园,完成小学学业,资助乡村小学改造旧校舍,建设希望小学,促进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
我省自一九九二年实施希望工程以来,得到历届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先后有二十多位省领导为希望工程捐款并题词。全省各界爱心人士以极大的热情参与了这项崇高的事业。十七年来,我省希望工程累计接受捐款7000多万元人民币,救助40000多名失学儿童返回校园,资助5000多名特困大学生,为57名孤儿提供免费就读,援建希望小学88所,为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了300多套三辰影库和希望书库。在我省,希望工程已成为发展最快、资助规模最大、最具影响的一项公益事业。
三、希望工程组织机构和专门捐款账号
负责实施我省希望工程的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于1992年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经营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内设希望工程海南省基金管理办公室、希望工程海南监察委办公室。办公地址: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团省委大院,电话:65355017,邮编:570203,秘书长:羊光然,捐款专门账号:78060405510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口文明东支行;开户名: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
四、我省希望工程接受捐赠类别
1、一般性捐款:无使用指向和捐款。此类捐款都将用于符合希望工程宗旨的资助项目。 2、结对资助失学儿童的捐款:用于资助因家庭贫困而面临失学的大、中、小学生完成学业,认捐5000元可以使一名大学生完成大学的学业;认捐2700元可以使一名高中生完成高中的学业;认捐1800元可以使一名初中生完成初中的学业;认捐1800元可以使一名小学生完成小学的学业。捐款后,希望工程机构要帮助捐款人和受助学生“结对子”,建立直接联系。 3、捐建希望小学:用于乡村小学危旧校舍改造,捐款标准为20万元和10万元人民币两种。捐款20万元的用于新建校舍;捐款10万元的用于改扩校舍。学校建成后,统一命名为希望小学。 4、捐赠专项基金:机构捐款100万元人民币、个人捐款10万元人民币,可以机构、个人的名义在希望工程基金会中设立符合希望工程的宗旨的专项基金。 5、捐赠物资:主要是适用于贫困地区乡村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所需的教学设备以及教师和学生的学习、生活用品。 6、捐助希望工程园丁奖奖励资金,希望工程教师培训基金和“希望之星”奖励基金:向这三项基金捐款,用于希望小学教师的奖励、培训和对优秀的希望工程受助生予以奖励及小学毕业后的继续资助培养。 7、捐建希望农校:捐款10万元可在我省农校地区捐建一个希望农校,希望农校主要为农民青年提拱科技文化服务,为农民致富提供服务。 8、捐建希望网校:捐款15万元可援建一个希望网校,一个希望网校主要由一台服务机,十五台电脑,一间多媒体远程教室组成,希望网校可用捐方的名字命名。 9、希望工程快乐音乐教室:捐款2.5万元人民币/套,其中包括音乐教师培训费、器材购置费、运输费、项目管理费用和器材采购代理费用。电钢琴(1台)、电视机(1台)、DVD机(1台)、台式音响(1台)、鼓号队乐器(33件);《希望小学校园推荐歌曲》和希望快乐音乐主题曲CD光盘和歌谱。
五、希望工程捐款的管理和监督
希望工程实施二十年来,管理者们警钟长鸣,视管理为希望工程的生命,视社会监督为希望工程的保护神,通过自律、他律和法律,使希望工程得以健康发展。
20年来,我们以捐款的管理为核心,建立了《希望工程实施管理规则》、《希望工程资金会计核算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开发建设了希望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使捐款受理、结对救助失儿童、建设希望小学、财务核算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实现了管理的自动化、规范化。
20年来,我们始终将希望工程的实施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实行捐赠者、受助者“一对一”结对子的资助方式,增强了资助工作的透明度,让捐赠者、受助者能够监控资助全过程。同时,还随时接受社会的检查、质询、批评、建议,定期接受审计、人民银行的稽核。专门成立的全国和省级希望工程监察机构,实行监察巡视员制度,代表社会对希望工程的实施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防患于未然,为希望工程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
20年来,希望工程逐步得到法律的保护。1996年,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对在经营活动领域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加强管理的通知》,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为保护一项社会公益项目所发布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1997年,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又将希望工程注册服务商标,加大了法律保护的国度。这些措施,对防止擅自以希望工和名义开展经营和其他活动,严禁和打击假借希望工程名义进行经济诈骗等各种违法行为,将希望工程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