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起,我县开始积极筹建隆昌县教育基金会,并以隆教委发(1995)24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申请成立隆昌县教育基金会筹备组的报告。隆昌县人民政府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日以隆府办函(1995)91号文件批复,正式建立隆昌县教育基金会筹备组并下设办公室。
隆昌县教育基金会在县委、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八年的筹备于2004年4月6日由四川省民政厅以川民民[2004]114号文件批准正式成立。
隆昌县教育基金会的性质属于社会团体,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它依法成立开展活动,行政管理部门是四川省民政厅,业务主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
2、非盈利性和社会公益性。它区别于公司企业,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它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社会的繁荣与持续发展,为了发展隆昌的教育事业,为了隆昌的下一代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3、自愿性。它的组织机构的成立是自愿的,它向社会各界的募集活动,也是采用自愿、量力的原则,它所举办的各项公益活动也完全是自觉自愿的。
隆昌县教育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本会章程在省民政厅、省教育厅、隆昌县委、隆昌县府的领导下,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支教奖学,济困助学,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推动隆昌教育事业的发展。
隆昌教育基金会筹建以来,在隆昌县委、县府的领导下,以尊师重教扶贫助学为宗旨,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深入开展奖教奖学助教助学工作,已成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八年来,我们利用基金增值部分和项目资金共463.3万元支持隆昌教育事业的发展,其中用40.6万元扶助了贫困学生1900余人次,使我县贫困家庭子女能顺利完成学业,用 250.1万元资助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突发困难而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7000余人次,用101.05万元协助 蔡家寺小学等80余所学校改造危房,修建操场校门、道路,饮水工程,购置电视机等教学设备,用17万元资助500余名贫困教师,用44.6万元奖励400余名优秀教师,优秀教师工作者,用8.5万元支持教育相关事业的发展等等。
教育基金主要来源于教育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团体、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捐赠,如已经开展的隆昌县在校学生济难助学专项捐款活动,诚信印刷改危专项捐赠活动,校企支边专项捐资,昆山市红十字会爱心助学专项捐赠等等。教育基金实行专户储存,坚持保本用利的原则,使用本金的增值部分开展符合本会宗旨任务的有关活动。
隆昌县教育基金会在郭琴锡理事长的带领下,热忱欢迎,殷切期望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人和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以及国外友好团体、人士,为发展教育事业,集社会之力,献赤子之心,呈友谊之情,隆昌人民和子孙后代会世代铭记你们!隆昌县教育基金会将对为发展隆昌教育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真诚的回报,对有重大贡献者将载入隆昌教育史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