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于2005年在北京注册成立,是非赢利性社会公益组织。本会以“扶贫济困,助学育人”为宗旨,通过向社会募集善款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掌握职业技能,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的有用之才。截止目前,资助范围已达23个省市上千所学校,受益学生12万余人。
本会的成立得到了有关部门、部分省市政府和大型企业的关心和支持,一批有过求学切身经历、热心济困助学的领导同志出任本会领导。
一、本会目前主要业务
1、在中国境内从事济困助学公益活动,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中高等职业教育或大学的学业。 2、面向社会公众募捐,接受海内外热心公益事业的机构、企业、个人自愿捐赠的资金、财产和技术; 3、接受国内外机构、企业和个人委托设立专项冠名助学基金; 4、接受政府及社会团体委托,开展公益助学项目; 5、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公益活动。
二、本会助学的方式及条件
本会面向全国的贫困学子开展助学活动。目前重点为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特别是这些地区的农林、煤炭、矿山等艰苦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子女,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掌握谋生和家庭脱贫的一技之长。
受助学生的基本条件是: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勤奋好学、品行端正。 烈士子弟和矿难子女优先列入。
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是指:
1、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贫困保障线或城市低保家庭; 2、因灾、病、残疾、失业等原因致贫,无法维持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家庭。
三、助学活动的组织实施
本会慎重筛选助学项目,精心组织助学活动,务求所有善款都能得到妥善使用,把社会关爱传递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身上,用到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上。 具体做法是:
1、与地方主管部门协商选定受助院校,这些院校应是领导强、校风好、教学基础扎实的学校; 2、与受助院校订立《助学执行合同》,与受助学生订立《助学关爱自强协议》; 3、组织受助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同捐赠者之间的互动活动,养成知恩图报、反馈社会的思想情怀; 4、定期或随机地访察和评估受助院校项目执行情况; 5、与项目执行情况好的地方和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四、善款的募集与管理
1、本会募集和接受捐赠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小额);捐赠者可以选定我会设定的助学项目和对象,也可以自行设定项目和对象,并决定是否冠名以及冠名的方式。 本会将为捐赠者颁授相应的荣誉证书、荣誉证章和荣誉称号。本会网站愿意为捐赠企业提供宣传和服务。 2、本会的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重大事项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3、设立监事会,由资深领导同志担任主席,聘任有资质的人员管理财务。 4、善款使用情况除向主管部门报告外,还将适时向捐赠者通报。欢迎捐赠者随时到本会和受助单位查询情况,提出意见。 5、本会财务报表,按规定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和监事会意见在本会的网站上公布。
本基金会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华侨华人、一切关爱贫困学子的志士仁人,和我们一起参加到济困助学的事业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