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争取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资助,增加教育经费来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以推动我国和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教育事业与科学研究的发展。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天津大学投入。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筹集基金:接受社会各界,包括机关、团体(包括港、澳、台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国外友好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管理基金:通过银行存款、持有债券、基金、股票、投资等理财方式,科学、规范地运作基金,使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和连续积累,滚动发展。
(三)使用基金:支持天津大学建造、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扶植重点课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资助困难学生,资助学术出版、国际学术合作和交流,支持与教育事业、科学研究有关的其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