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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每一个生命都能沐浴着爱的阳光,使农村留守儿童也能和全国少年儿童一样地健康成长,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特设立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为管理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的资金,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基金会管理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让每一个生命都能沐浴着爱的阳光,使农村留守儿童也能和全国少年儿童一样地健康成长,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特设立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为管理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的资金,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基金会管理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金的宗旨
通过募集社会资金,对农村留守儿童(包括孤残儿童)的实施心灵关爱、学习关爱和成才关爱,为他们创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有爱的成长环境;鼓励他们积极进取、自强自立、传递爱心和感恩社会。
二、基金的性质和资金来源
(一)性质:非盈利公募公益性基金。
(二)资金来源: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包括港澳台及海外朋友的捐赠,让我们的农村留守儿童(包括孤残儿童),不再孤独,同时拥有一个欢乐的童年。
三、基金的管理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的领导机构为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理事会,负责制定专项基金会工作规范,审定专项基金会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决定专项基金会其他重大事项。
(二)执行机构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领导下的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管理部和财务部。
(三)基金项目管理和受理机构
财务部:由所有成员表决通过其中一名专项基金会成员为会计为部长。负责专项资金的划拨,专项资金的结算,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报表的编制和上报等工作。
管理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选派一名专职人员参加管理部日常工作。负责与捐赠者进行沟通联系,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组织专家对需捐赠项目进行评审,受理授捐项目申报,并对获得基金捐建项目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管。
四、基金的资助对象和方式
(一)资助对象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包括孤残儿童)群体
(二)关爱方式
1、心灵关爱:通过组建“爱心妈妈联盟”和“知心辅导员”心理辅导志愿者队伍实施对留守儿童的情感关爱和心理疏导,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灵成长;
2、学习关爱:通过捐建留守儿童书屋和活动中心,组建大学生留守儿童助学志愿者队伍,为留守儿童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
3、成才关爱:通过捐赠资助贫困留守儿童,通过创设留守儿童“自强奋进奖” 鼓励留守儿童自立、自强,并对自强奋进和文艺潜质的留守儿童进行定向成才资助。
(三)关爱申请
符合关爱申请条件的学校、村委会和个人可向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专项基金会进行申请,并递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和所在居住及相关证明等。
(四)关爱计划——蓝天计划
1、捐建留守儿童活动中心
2、捐建留守儿童幼儿园
3、捐建留守儿童宿舍
4、捐赠组建“爱心妈妈”和“知心辅导员”志愿者队伍
5、捐赠留守儿童心理咨询热线
6、捐建留守儿童书屋
7、捐建“绿色亲情通道”,开展留守儿童亲情通话和探亲活动
8、捐赠开展留守儿童其它活动
9、为留守儿童捐赠书画等有价义卖物品
10、为留守儿童捐赠学习和日常生活用品
(五)关爱评审
1、评审时间
基金实行受理、集中评审机制,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公正公开的原则。
2、评审程序
(1)由基金管委会对申请人及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诚信调查和关爱项目初审;
(2)由基金管委会进行关爱项目审批,确定关爱金额,并报基金会备案;
(3)对于批准的关爱项目,由基金会与受关爱对象签订项目关爱合同,并下拨资金。
五、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
管理方式: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的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账户,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基金管理规定的关爱范围和支出比例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二)基金监督
1、资助监督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不定期对资助项目进行审计和抽查,并接受所有捐赠者监督,对重大情况和异常状况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资金使用上的违规现象。
2、资金监督
接受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所有捐赠者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度。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一月十八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