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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雄鹰计划”是指由基金会或其委托的孵化机构与申请人等共同出资设立创业企业并持有创业企业股份的资助模式。“创业雄鹰计划”所资助项目的特点为符合国家及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大成长潜力的早期科技创业项目,对创业者及单个创业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创业团队自筹资金需高于基金资助金额。资助期内,基金所占公司的股权不参与分红,在资助期(三年)满后按照基金管理相关办法退出资助资金。 |
创业雄鹰计划是什么?
“创业雄鹰计划”是指由基金会或其委托的孵化机构与申请人等共同出资设立创业企业并持有创业企业股份的资助模式。“创业雄鹰计划”所资助项目的特点为符合国家及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大成长潜力的早期科技创业项目,对创业者及单个创业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创业团队自筹资金需高于基金资助金额。资助期内,基金所占公司的股权不参与分红,在资助期(三年)满后按照基金管理相关办法退出资助资金。
申请创业雄鹰计划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资助对象:
毕业生:全国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生);
在校生:上海市的高校本科四年级以上在读学生(含本科四年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条件:
持有创业企业部分股权并且担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有中国国籍;
全职在创业企业工作,并对创业企业履行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
在本资助模式下设立的创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在上海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注册在各分基金会指定的孵化机构所在区域内;
(二)除基金会外的其他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金额,大于基金会资助资金额度;
(三)所有股东以货币方式履行出资义务;
(四)如果申请人已创办企业的,则截止至申请资助之日,该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申请人在接受资助之前已经与基金会及分基金会对该企业的处置方案达成一致。
创业雏鹰计划是什么?
“创业雏鹰计划”是指基金会通过委托银行向创业企业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资助方式。“创业雏鹰计划”所资助项目的特点为所需金额较小,能快速实现收益并偿还贷款。其资助原则为“申请简便快捷、评审公正透明、偿还严格规范”。贷款期限为两年,本金的一半按月等额还款,另一半贷款期满后还款。对创业者及单个创业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申请创业雏鹰计划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资助对象:
毕业生:全国范围内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生);
在校生:上海市高校本科四年级以上在读学生(含本科四年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条件:
持有创业企业部分股权并且担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有中国国籍;
全职在创业企业工作,并对创业企业履行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
申请人在接受资助前应当投资设立创业企业,创业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在上海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原则上注册在各分基金会委托的孵化机构所在区域内;
(二)在指定银行开立基本户或一般户,帐户接受基金会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