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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缩水
2010-11-16  来源:公益时报
原始基金要缩水?说法是新说法,但原因却并不新鲜——仍是百受诟病的税收政策所致。2009年年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非营利组织从事包括投资在内的营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可以获得免税待遇。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颁布的《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我国公益基金会的资产增值收入,需要同商业企业一样缴纳25%的所得税。

《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规定,非营利组织从事包括投资在内的营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可以获得免税待遇。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颁布的《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我国公益基金会的资产增值收入,需要同商业企业一样缴纳25%的所得税。
  
“理事长设想过的‘两年五亿、十年五十亿、二十年一百亿’的伟大愿景是被25%的累进税给吓回去了。”华民慈善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在其开设的某都市报专栏里写道。
  
“万通不做投资,根本没有必要把不投资的钱放在原始基金账户上,因为就只有很少的利息,这样无论多少都是没有区别的”。但是李劲认为对于靠投资收益来支持基金会后续运作的非公募基金会来说,还应谨慎考虑将原始基金缩水的问题。

本报讯 (记者 张木兰)10月29日,在第二届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上,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的一番言论成为了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

卢称,华民慈善基金会最初建立百亿基金会的目标恐难实现,正在考虑将原始基金缩水至200万。

华民慈善基金会于2008年3月注册成立,卢德之在成立大会上宣布,作为全国原始基金数额最高的非公募基金会,华民的愿景是希望两年内可以把注册的2亿资金增资到5亿,5年内增资到20亿,10年做成百亿基金会。此举在当时公益界引起了不少的讨论和赞叹。

原始基金要缩水?说法是新说法,但原因却并不新鲜——仍是百受诟病的税收政策所致。

2009年年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非营利组织从事包括投资在内的营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可以获得免税待遇。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颁布的《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我国公益基金会的资产增值收入,需要同商业企业一样缴纳25%的所得税。

“伟大愿景被25%的累进税给吓回去了”

“理事长设想过的‘两年五亿、十年五十亿、二十年一百亿’的伟大愿景是被25%的累进税给吓回去了。”11月5日,华民慈善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在其开设的某都市报专栏里写道。

实际上,在卢德之发表言论的前一晚的论坛自助沙龙上,唐钧就已经向在座的非公募基金会领导者们发出倡议:将基金会的原始基金缩小到法律允许的最低限度——在中央政府有关机构登记的以2000万元为限,在地方政府有关机构登记的以200万元为限。
 
唐钧认为,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很难预测的今天,慈善公益金的保值增值陷入困境:放在银行里,看似保险,但却是负利息,本金不少,但不能跟CPI(居民价格消费指数)竞争……买股票、买基金等看似受益高的领域又冒大风险。“运气好的靠投资挣到了些钱,但统统又得先上交25%的税,而一旦投资失败,基金亏空,那就自己哭天喊地去吧。”
 
将原始资金压缩到最少,需要做公益项目时,随时往基金会注入资金,随到随用、不须结余。唐钧认为他提出的建议把基金会缴纳税收的压力降到了最小,也把基金会保值增值的压力减到最小。
 
倡议在当日的沙龙上得到了众多人的拥趸,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的一位工作人员算了这样一笔账:2009年友成增值3000多万元,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要上交750万的所得税。“这很挫伤企业办大型基金会的积极性,对于企业出资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来说,把原始基金控制在最小,花多少注资多少倒是最省心的运作模式了。”
  
“实际上这是一种无奈之举,我们仍期待着政府给我们更好的政策。”发言结束时,卢德之补充道。

400万元的注册资金究竟有什么意义?

事实上,在各基金会的智库们筹划着该如何将原始基金缩水以应对政策时,早已经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机构——北京万通公益基金会。万通基金会2008年4月注册成立,原始基金数额为400万人民币。而到了2009年,已经变更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