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胡润百富榜”有一则信息,说是余彭年跌出百富榜,其实严格来说是1500名之外,原因是他“裸捐”了。
“裸捐”这个词最近很火,但真要落实起来不容易。真正有意思的现象是,这一切都是企业家在推动。例如试图裸捐的中国企业家,例如组织巴比宴的比尔·盖茨和巴菲特。
人们往往会因为一件事情在道德上是崇高的,相对就降低了对其有效性的要求,这显然不利于公益事业的未来,也导致了NGO领域中的腐败和低效现象。最近几年NGO的运行大幅度提高了透明度,可问责程度极大增强,并且运行效率也大有提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家或者在企业里工作过的人投身公益领域,把企业中能用的管理和财务技能带了进去。这种提升对NGO的未来是大有好处的。
因为管理水平和财务透明度可以遵循一定的规则来提高。不过即使管理水平与NGO领导人的领导能力有很大关系,一定的规则依旧可以大幅度提高管理效率。在企业界老生常谈的“科学管理”等,在NGO领域并没有得到切实的应用,如果能借用部分企业管理上的成功经验,就能提升NGO的效率和透明度。
当然,企业家进入慈善领域的作用和意义远不止此。实际上我们称一个人为“企业家”,最重要的是说有“创新精神”。例如发明新技术、开发新市场等,但最为重要的是进行“制度创新”。而余彭年成功“裸捐”带来的正是这样一种制度创新。余彭年先在香港用本名彭立珊注册成立“香港余氏慈善基金会”,此次裸捐将财产先交汇丰银行托管。而且余之前就积极向民政部申请在大陆的“余彭年慈善基金会”,并于2010年1月14日获批。余彭年最终希望将香港和北京的基金会合二为一,但前提是等着北京落实相关的免税政策。
这一思路与当年企业先去海外注册、而后回境内投资以便享受政策和税收优惠的做法如出一辙。而且显然值得试图裸捐的中国富豪们仿效。余彭年在香港和内地都有长期经营企业的经验,也正是如此,才能以此方式来进行制度创新,而这也为中国富人行善打开了新的思路。而这一点,正是当下慈善何以需要企业家的最重要的理由。(李华芳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