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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仍待考验
2010-12-21  来源:公益时报
近日,财政部制定暂行办法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这是财政部首次对于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出台专门的文件进行规范,财政、民政相关官员和部分专家表示,这对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尤其是对规范捐赠流程,明确捐赠行为,杜绝不良慈善现象。

近日,财政部制定暂行办法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这是财政部首次对于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出台专门的文件进行规范,财政、民政相关官员和部分专家表示,这对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尤其是对规范捐赠流程,明确捐赠行为,杜绝不良慈善现象。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一些规定如何具体落实和执行,业内专家也纷纷给予了意见和建议,希望进一步推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实,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

出台标志性文件

规范捐赠票据管理
 
财政部6日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捐赠票据使用管理,财政部日前制定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针对捐赠票据的适用范围,以及捐赠票据的使用与保管等情况作了规定。其中重点规定了六种行为不得使用捐赠票据。
 
消息一出,业内人士纷纷关注。据悉,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捐赠票据的管理办法。
 
12月14日,记者致电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负责此次《办法》出台的财政部办公厅田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办法》出台主要是为了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使用,以往都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管理办法,”这是财政部首次针对捐赠票据管理出台的专项管理办法。
 
而业内人士也对此给予大力肯定,认为此次《办法》的出台,从捐赠票据入手,进一步促进捐赠行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慈善和社会捐助处处长郑远长表示,此《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公益事业捐赠法》一个很重要的政策措施,也是可操作性很强的一个办法,具有积极意义。

郑远长认为,此《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对下一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办法》中明确了公益事业类型和具体组织形式,规定了公益性单位所涵盖的主题。这在以前的法律中是很少见到的。”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以下简称公益性单位)。

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则从法律效力角度阐述了此《办法》出台的意义,他认为,此次财政部出台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从法律效力来说,低于法律和法规,但对从整个公益事业法规来说,是一个标志性文件。“公益捐赠法出台后,没有相关的法律配套,而此次《办法》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捐赠法的实施。”

杜绝不良捐赠票据行为
 
“公益赞助”是否等同于“捐赠”?究竟如何区分?二者是否都需开据捐赠发票?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引起很多业界人士的争论,而在财政部新颁布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六种不得使用捐赠票据的行为,其中“集资、摊派、筹资、赞助等行为”列入其中,业内专家一致认为,这为规范公益领域捐赠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以捐赠名义接受财物并与出资人利益相关的行为;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收取除捐赠以外的政府非税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会费收入、资金往来款项等应使用其他相应财政票据的行为;”都不得使用捐赠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