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贷款方案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与计息方式、贷款担保及贷款附加条件等要素。
通常,银行在评估、审查贷款的过程中,将与客户具体磋商贷款方案的各要素,并且将基于一定的贷款方案进行贷款决策。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方案将在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
贷款金额
工商银行贷款金额=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资本金-其他资金来源
a、固定资产总投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银行贷款评估报告中的数据确定;
b、项目资本金包括借款人生产经营节余资金、股东新增资本及政府拨款等。资本金占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例由项目审批单位及项目业主根据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及银行贷款意愿和评估意见等情况确定,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根据国务院[1996]35号文件规定,各行业项目资本金至少要占一定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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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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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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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煤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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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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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邮电、化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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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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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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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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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并购贷款,工商银行要求非债务性资金至少占并购资金总额的50%。
c、他资金来源包括其他银行贷款、债券等。
项目贷款期限
项目贷款期限是指从项目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按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时间。具体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和银行资金供给能力协商确定,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
在贷款期限内,项目贷款可以按照用款计划分次发放,按照还款计划分次偿还。从第一次提款之日起至最后一次提款之日止的时间称为提款期;从第一次提款之日起至第一次归还贷款本金之日止的时间称为宽限期;从第一次归还贷款本金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完全还清之日止的时间称为还款期。各期限之间的关系为:
(1) 贷款期限=宽限期+还款期
(2) 提款期 < 宽限期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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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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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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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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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款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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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与计息方式
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利率档次、利率浮动、计息方法、结息时间及加、罚息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见下表,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可以在法定利率基础上浮动,上、下浮动的最大比例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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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确定的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表 年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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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6.10 |
2002.2.21 |
200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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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三年(含三年) |
5.94 |
5.49 |
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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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至五年(含五年) |
6.03 |
5.58 |
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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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 |
6.21 |
5.76 |
6.12 |
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贷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贷款担保
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一般实行保证、抵押、质押贷款方式,对信誉好的企业,也可发放信用贷款。 对外汇贷款实行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对外汇贷款提供担保的企业,需具有外汇经营资格,且有正当的外汇来源,或在担保书中注明所保证标的为等值人民币。
贷款附加条件
根据借款人和借款项目的具体情况,银行将与借款人商订一些贷款附加条件,如:对某些市政项目,要求地方政府提供资金安排承诺;对某些客户,要求先归还原所欠工商银行款项,以使在工商银行的借款总量限定在一定额度内,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