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新购导航不指路,需要升级费用怎么办?
来源:沈阳汽车导航网 2013-9-13 14:40:54 点击:
沈阳汽车导航网小编:对于沈城的很多私家车主来说,车载导航成了驾车出行的必备工具。然而新购置的厂家原装导航系统却无法正常使用,汽车经销商认为是导航系统地图版本过旧,如要升级系统需额外收费,而车主却认为导航系统是新买的,不应由自己付费升级,双方经多次协商一直无法达成共识。
今年9月份,浑南新区的高先生在某汽车装饰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家用汽车,并加装了原厂导航。9月10号,高先生在外出游玩时发现,加装的汽车导航无法正常使用,不能指路。高先生遂找到汽车经销店讨要说法,经销店工作人员答复说,导航查询不到地址是因为地图版本过旧,让高先生交200元钱进行地图升级。高先生认为刚买的导航就无法使用,销售方应当为此承担责任,不同意交钱。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高先生于近日拨打沈阳汽车导航网热线进行申诉。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的客服指出,虽然汽车导航仪并非国家法定的“三包”商品,并且新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尚未正式施行,但依据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规定,汽车经销商应当保证其为消费者加装的原厂导航仪的性能和用途。
最后经过我们的耐心协调,申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汽车装饰仍代汽车厂家收取200元的地图升级费用,但同时为高先生将来的汽车维修保养免费提供200元的工时费。申诉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今年9月份,浑南新区的高先生在某汽车装饰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家用汽车,并加装了原厂导航。9月10号,高先生在外出游玩时发现,加装的汽车导航无法正常使用,不能指路。高先生遂找到汽车经销店讨要说法,经销店工作人员答复说,导航查询不到地址是因为地图版本过旧,让高先生交200元钱进行地图升级。高先生认为刚买的导航就无法使用,销售方应当为此承担责任,不同意交钱。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高先生于近日拨打沈阳汽车导航网热线进行申诉。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的客服指出,虽然汽车导航仪并非国家法定的“三包”商品,并且新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尚未正式施行,但依据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规定,汽车经销商应当保证其为消费者加装的原厂导航仪的性能和用途。
最后经过我们的耐心协调,申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汽车装饰仍代汽车厂家收取200元的地图升级费用,但同时为高先生将来的汽车维修保养免费提供200元的工时费。申诉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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