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新婚妻子小娇(化名)婚前与一男子恋爱并发生过性关系,丈夫洪某一直耿耿于怀,决定教训妻子前男友。岂料,洪某伙同韩某、刘某殴打妻子前男友过程中,当场将对方刺死。
近日,湖北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韩某、刘某、小娇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刑。而洪某因畏罪潜逃,被另案处理。
丈夫与人闲聊 获得妻子秘闻
2009年7月,襄城区尹集乡男子洪某经人介绍与小娇相识,很快坠入爱河。
双方见过各自父母后,“结婚”便成了经常讨论的话题。因洪某年过26岁,其父母就一直催促两人早日完婚。
2010年1月22日,离春节还有22天,两人没有来得及办理结婚登记,就迫不及待地举办了婚礼。
婚后,两人靠打工为生,日子平淡而又甜蜜。
2010年5月,洪某同小娇的朋友小丽(化名)碰面,找了个地方闲聊起来。“不知道小娇和那个网友还有联系没有?”小丽说。“什么网友?”见洪某并不知情,小丽便说小娇婚前曾与一程姓男孩相恋。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小丽的一番话,让洪某心里很不平衡,他再三追问得知,小娇与网友程某相恋,并发生过性关系。
洪某回家后旁敲侧击追问小娇婚前感情经历。因小娇没正面回答,两人经常为此争吵、打架。
小娇越是不说,洪某追问得就越紧。打闹次数多了,小娇决定向洪某交底。
妻子婚前失贞 丈夫心生怨恨
2009年5月,小娇网上聊天时认识了男孩程某。热聊几天后,两人见面并在网吧上网到凌晨。
程某送小娇回出租房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过了一段时间,两人再次见面。
当年6月,小娇在浙江出差时发现自己怀孕,忙打电话给程某,提出早日结婚。程某听后不仅不同意,还劝告小娇堕胎。
程某给小娇账户汇入500元现金后便将电话关掉。小娇向朋友借钱后,在浙江做了人流手术。
小娇认为,将这段经历如实相告后,一定会得到丈夫的谅解。可洪某听后却瞬间打翻五味瓶:“一定要挑了程某的手筋、脚筋,让他一辈子不能生活!”
随后,洪某要求小娇一定要了解到程某的近况。当听说程某即将到北方打工,洪某便萌生歹意,开始部署“报复”行动。
邀约好友助阵 持刀捅死对方
2010年7月18日晚,洪某命令小娇将程某约至人民广场。而他携带两把砍刀,邀朋友韩某、刘某会合。
当晚8时许,小娇以见面叙旧为由,将程某约至人民广场附近。
晚10时许,洪某等3人一直尾随程某。岂料程某回家时步伐太快,洪某等人没有找到下手机会。
洪某不甘心,再次命令小娇把程某骗出来。“我钥匙忘带了进不了家,你帮我开个房间吧!”小娇的这句话骗得程某信任。
当晚11时许,程某刚走出人民路附近一小巷,洪某等人便冲上前将其拦住。
韩、刘两人拳打脚踢将程某按在地上,洪某则上前持刀乱刺,致程某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案发后,韩某、刘某和小娇3人被警方抓获,而洪某潜逃。
犯故意伤害罪 三从犯均被判刑
2011年4月,市中院审理认为,韩某、刘某、小娇和洪某(另案处理),共同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经查,3人均无犯罪记录。刘某和小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依法从轻处罚。鉴于小娇罪行较轻,可依法适用缓刑。
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0年,刘某有期徒刑5年,小娇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院判决后,韩某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去年12月中旬,省高院开庭审理认为,韩某并非此案邀约者,在共同犯罪中应认定为从犯,遂判决韩某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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