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骑车赏樱花撞死人
栏目:猫扑杂烩 2012-3-26 10:56:19 来源:腾讯图片 编辑:子夜
时光倒流,一年以前,也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在磨山公园,大学生夏远芳骑车载着同学,经过一段下坡路时高速撞上一名广东游客,致后者医治无效死亡。
今年1月,夏远芳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前不久,死者家属又提起了民事诉讼。
[新闻事件] 景区下坡路上 载人单车似脱缰野马
21岁的夏远芳(化名),是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一名大三学生。
去年3月31日的武汉,天气晴好,磨山公园内,花海、人海汇成一片。当天,夏远芳和同学们相约来观赏樱花。下午2时许,夏远芳骑着一辆租来的自行车,载着女同学小馨,准备前往1号门口与大部队集合。
当自行车经过西南侧的一段陡坡时,游客渐渐多了起来。自行车在人流中穿梭,时时都有撞人的危险,两人都害怕起来。可由于巨大的冲力,自行车车速越来越快,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根本无法停下来。它沿着斜坡急速冲了100多米,直奔公园1号大门口。
几秒钟后,自行车受到强大的阻力才突然停止下来,小馨被撞飞到一旁。
此时,车后座上的小馨感觉自行车撞到人了。等她爬起来的时候,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呆了:地上躺了两个人,同学夏远芳被压在了自行车底下,陷入昏迷;距离自行车不远的地方,躺着一名人事不省的年轻男子,鲜血流 了一地。
周围有人打电话报警后,警察和救护车闻讯赶至现场,将夏远芳和受伤男子送到医院抢救。
事后经民警调查,被撞男子叫杨俊豪,21岁,广东佛山人。当天早上8点33分,他跟随旅行团乘坐武广高铁来武汉看樱花。事发时,他们一行人刚到大门口,导游还正在熟悉路线。哪知被公园内冲下来的自行车,迎面将他撞倒在地。
经过抢救,夏远芳很快醒来,而杨俊豪则因弥漫性脑挫裂伤、颅底骨折等,于同年7月20日医治无效死亡,抢救费花了100多万元。
被判刑 浪漫春游变成一场噩梦
昨日,记者再访事故现场。这是一段横穿磨山公园的斜坡,从最高处到公园门口长约150米。
一年过去,事故留下的阴霾早已散尽。春日暖阳下,这里游人如织,欢声笑语撒满一路。可有谁知道,就是这段150米长的下坡路,彻底改变了夏远芳的人生。
警方调查得知,夏远芳的自行车是租来的,骑自行车的路段,公园内有明显的自行车禁行标识。而根据相关法律,自行车是不允许带人的。不久,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夏远芳起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杨俊豪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补充指控这一事实。今年1月18日,东湖高新法院以夏远芳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该案主审法官遇杰称,夏远芳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后果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撞倒他人,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遇杰介绍,他发现夏远芳因为压力大,精神已经恍惚。“这样的状况,对其家庭、成长都不利。”他多次到夏远芳就读的学校,对其刑罚处罚后的学业问题进行磋商。学校最后表态,准许夏远芳继续上学。但据相关规定毕业考试合格仅发放毕业证,不能授予学位证。
虽说被判刑,但夏远芳的麻烦远未结束。今年年初,杨俊豪的亲属委托律师,在广东将旅行社等告上法庭,请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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