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域名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复制分享]作者:川海科技 | 发布时间:2012-08-30 10:58:21 | 点击量: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过程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其中,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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