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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工厂是指经海关批准专为生产外销产品而进口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料等(以下简称料件)进行保税加工的企业。 保税工厂进口料件和出口产品贸易方式代码为“1215”,简称:保税工厂。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经批准设立保税工厂的有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承接进料加工进口的料件和出口的产品。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保税工厂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和进料加工贸易中外商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物品,贸易方式为“加工贸易设备”(0420); 2、保税工厂经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应为“来料加工”(0214); 3、保税工厂进口料件或加工后的成品经批准转内销,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转内销货物”(0744、0644、0844); 4、进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转让给境内其他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进行再加工的货物,贸易方式应为“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0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