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和加工出口产品


一、定义与代码


  本贸易方式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和外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的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和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及加工出口的产品。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2215”,简称:三资进料加工。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的产品。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经海关批准设立保税工厂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和加工出口产品,贸易方式为“保税工厂”(1215);

  2、外商投资企业加工出口产品中进口料件所占出口产品价值比例小于20%的,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3、外商投资企业在合同规定比例进口供加工内销部分的料件以及经批准进口全部用于内销产品的料件,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