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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涉案金额1.6亿合同诈骗案判决
作者:爱你也疯狂  来源:古都网络  发布时间:2006-6-10 17:01:45  发布人:爱你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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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薛昆) 由省纪委牵头组织调查的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部分领导违纪违法案中又一批涉案人员昨日被判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北京金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建生合同诈骗159727577.69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建生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有专家称,这是建国以来,陕西省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合同诈骗案。

  2005年11月17日,因涉嫌经济犯罪,经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刘建生被西安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法院经开庭审理后查明,2002年8月16日,北京金石房地产公司与陕西省农电局直属的科投公司签订了《金石国际大厦A座项目合同书》,陕西省农电局支付给北京金石房地产公司用于建楼的合同总价款为2.3亿元(后追加为2.69亿元)。刘建生在合同中承诺,该笔款项只能用于金石大厦A座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随后,刘建生将用于金石大厦A座的建设投资款1.17亿元,为自己建成了金石大厦B座,并将金石大厦B座和4200万元投资款据为己有。司法机关在2005年对有关省农电局领导经济问题进行调查时,刘建生又指使其手下财务人员做假账,夸大建筑、购置设备、安装费用,把金石大厦2.6亿元建设费用虚增为4.1亿元,借以掩盖非法占有省农电局资金为其建设金石大厦B座的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查明,刘建生在签订合同前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向原省农电局领导行贿的犯罪事实。2002年10月至2004年5月,刘建生为了顺利同省农电局签订合同并利用合同达到犯罪的目的,刘建生在与其妻葛若萍多次商议后,在签订合同前先向原省农电局两位主要领导承诺了好处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刘建生指使葛若萍出面向原省农电局局长王文学行贿16次,共计32万美元;由刘建生亲自向原省农电局副局长刘建民行贿8次,共计16万美元。

  同时,法院还查明,1999年1月至2002年5月,刘建生利用任原西安铁路分局北京安达思特公司经理和西铁工程技术实业公司经理职务之便,贪污公款572386元,挪用公款754444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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