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动画频道 ┆ 客户留言 ┆ 繁體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古都网络 -> 文章中心 -> 新闻时事 -> 法治新闻 -> 文章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新闻 · 军事新闻
· 法治新闻 · 体育新闻
热门文章
· [图文] 衣原体感染的发病机...
· [组图] 性感+清纯(超爽)
· 3721新闻联盟
· 华夏名网点击付费
· 第一主机联盟
· 龙腾广告站
· [图文] 小学生在校外被杀案...
· [图文] 成都铁路警方首次开...
· [组图] 国产标致美女 金莎
· [组图] 花中的大MIMI妹妹让...
相关文章
学生校园意外摔伤及时送救义务是否写入校规
作者:爱你也疯狂  来源:古都网络  发布时间:2006-6-10 17:02:25  发布人:爱你也疯狂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六一儿童节到了,可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小学一年级一班的小韬(化名)却高兴不起来。小韬曾在校园里玩耍时意外摔伤,至今仍在家中疗养。5月30日,一直为孩子发生事故的责任和赔偿而奔走的小韬母亲对记者说:“孩子在学校摔伤,学校却不及时送医院救治,不肯承担责任,学校校长甚至还对我们家长说,就当成是他(小韬)个人成长的经历。作为家长,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今年2月24日下午,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小学一年级一班近7岁的小韬(化名),在上体育课的前几分钟,不慎从操场双杠上摔下。由于校医外出,老师给小韬母亲陈敏霞打电话,要求家长尽快来学校把孩子送医院。随后小韬被赶来的母亲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小韬的右骨骼上半骨折,由于送治时前臂已变得畸形肿胀,无法进行断骨接驳复位,只能通过手术切开复位。手术后因手指不能伸直,小韬现已休学在家,将在9月接受第二次手术。

  在小韬家长与学校方交涉时,校方认为,学校不是小韬的监护人,在小韬摔伤后已及时通知家长,并且,学校曾规定禁止学生擅自攀爬双杠,在操场旁边还悬挂了“运动场适用规则”牌,小韬违反了学校纪律,因而学校在这次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小韬父母则认为,即使校医外出,学校也应该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离该校最近的社区卫生所,步行仅需五分钟。对于不到7岁的孩子,上体育课前的几分钟也应由老师在操场照看。

  而不能以“老师要上课”为由,把孩子独自留在办公室,延误了救治时间,导致伤势加重。

  5月24日,记者前往五山小学,欲了解学校为何未及时将小韬送往医院救治时,却被该校拒绝采访。

  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所作的规定,发生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那么,各学校是否把这一义务纳入学校校规中了呢?

  为此,记者在六一前夕采访了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类似“小韬事件”在导致一些受伤害的孩子得不到及时救治时,也会造成学校和家庭发生纠纷,并会影响到教师无法安心教学,孩子无法专心上课,这些都严重妨碍学生的潜能培养和身心健康成长,为此,无论学校和家长都应预防校园伤害事故产生的负面影响。王丹阳 本报记者 游春亮

  本报广州5月31日电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