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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宣判两起重大假币案
作者:爱你也疯狂  来源:古都网络  发布时间:2006-6-10 17:02:46  发布人:爱你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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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上午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蔡学阳等购买、持有假币案作出终审宣判;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对胡建国运输假币案作出一审宣判。

  经省高院审理查明,6月1日上午,蔡学阳在与给其带假币的客车驾驶员取得联系后,与田林先后到达都匀长途客车站接货,11时30分给蔡学阳带货的客车到站,蔡学阳让田林进站提取谎称是“电脑芯片”,实为装有假币的纸盒。田林接货后与蔡学阳准备离开车站时
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缴获该纸盒中的假币199900元。而此前的5月中旬,蔡学阳让其妻藏匿的193350元假币被公安部门全部收缴。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以犯购买假币罪、持有假币罪判处蔡学阳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犯购买假币罪,判处田林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犯窝藏赃物罪,判处蔡妻陈光先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另外记者昨日还获悉,黔西南州中级法院一审以运输假币罪,判处湖南桂阳人胡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2005年10月29日,被告人胡建国携带假人民币从广州出发,准备取道兴义市到云南昆明市。5月30日下午,胡建国在兴义市

汽车运输总公司客运西站准备买票坐车到昆明时,被该站执勤人员抓获,当场缴获假人民币1192250元。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胡建国无视国法,运输假币1192250元,数额特别巨大,并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云超 金晶 廖波 杨杰 尤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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