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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赖婚内借款法院凭借条判还
作者:爱你也疯狂  来源:古都网络  发布时间:2006-6-10 17:05:44  发布人:爱你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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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王洪 柳莉 王新雯 情缘已尽,孰料前夫竟然“赖账”,对结婚期间借的10万元“内债”矢口否认。6月7日,湖北省谷城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肖某应归还冯某10万元借款。

  2001年,冯某认识了肖某,不久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并不和睦,2003年经法院调解冯某和肖某离了婚。然而,三年后,冯某和肖某再一次站在了法庭上。

  前妻冯某向法院诉称,2002年7月,肖某借口偿还个人债务和调动工作需要向冯某借了10万元,并出具借条,还为借条签了名加按了手指印。然而现在双方已经离婚,肖某始终没有还钱的意思。前妻冯某还向法院提供了10万借条原件。肖某辩称,他当初向前妻冯某出具这张借条是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其要求随意而写,是表示双方的真诚和不背叛婚姻的保证,且冯某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与冯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虽然肖某对“借款”一说予以否认,但并未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而冯某主张的借款事实有双方签字的借条为证。因双方当时对还款时间未作约定,因此原告冯某可以随时向肖某要求偿还借款,故冯某要求肖某归还借款,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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