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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男生患肺炎入院疑输错液致死
作者:爱你也疯狂  来源:古都网络  发布时间:2006-6-10 17:06:17  发布人:爱你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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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茂名少年小民(化名)来广州看望父亲,发烧入院后被诊断患上了肺炎,输液治疗时,小民父亲赫然发现输注药液上竟然贴着其他病人的名字,男生不久因病情恶化死亡。尽管院方坚称用药没有错,而且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至今尚未有定论,但医院因举证不能一审被判赔15万余元。院方不服上诉,该案昨天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初二男生患肺炎入院

  住院死亡的男生名叫小民,广东茂名人,是当地一所中学的初二年级学生,事发时年仅18岁。小民是家里的长子,父母亲都是靠种地为生的农民,因家庭经济困难,淳朴的夫妻俩早年背井离乡来到花都雅瑶镇,靠租赁土地辛勤种菜勉力维系着家庭生活和3个孩子的读书费用。

  2004年暑假期间,小民来到广州探望父母。8月6日,他因发烧到花都区雅瑶

医院治疗,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次日下午,小民转院至白云区某医院。入院后,院方诊断小民的病情为肺炎,并按照普通肺炎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输液瓶上竟是别人名

  白云区法院查明,2004年8月8日凌晨3时30分许,小民的父亲老卢来到病床前,赫然发现儿子滴注输入液体标签上写为:“8月5日,17号病床”,且用药人为廖某,并非小民。

  药液怎么会打上别人的名字?难道是弄错了?老卢心下有些忐忑,他马上叫来值班医生询问,医生又叫来护士,得到的答案是:该瓶液体原本是准备给另一名患者廖某输注的,因廖某已出院,该瓶液体未开启使用,故护士在药柜中拿到这瓶液体后核对过医嘱无错误,并检查过液体无异常,这才给小民输注,事情只是匆忙中忘记撕掉瓶签了,医院用药没有错。

  输液不久病情恶化死亡

  护士撕掉标签后,将瓶中剩下的药液继续输注给小民。然而,过后小民病情出现恶化,当天上午11时许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小民系心肌炎死亡。

  “肯定是用错药了”,事隔两年,老卢依然执着,尽管真相至今仍未水落石出。

  是否医疗事故至今未定

  儿子离世后,伤心的老卢一纸诉状将白云区某医院告上法庭,“如果不错把廖某的药用到孩子身上,孩子就不会死”。老卢说,发现错误时,药液已经进行输注,不知道该瓶药液之前是否尚未开启,也不清楚其中有无添加其他药物。医院方面否认了老卢的猜测,坚称滴注的药液与小民的死亡无关。

  诉讼期间,一审法院曾委托广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这起事件进行鉴定,但由于不能确定上述问题,如今尚未能证实是否医疗事故。

  医院举正不能一审败诉

  尽管如此,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医院对小民输注药液时使用了其他患者没使用留下的药液,其治疗行为存与过失。双方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产生争议,对此,医院应承担举证责任,可正因为医院的过失行为,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无法进行鉴定,对此,医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006年1月15日,白云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医院赔偿老卢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5万余元。事后,医院不服上诉。昨天的二审庭审中,双方就到底该由谁来举证的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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