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 通讯员 萧萧) 昨日,张某母女索要亲人遗体所有权和哀思权案被宣武法院受理。被告上法庭的是张某丈夫的姐姐,张某要求她立即交付丈夫的死亡证明,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5万元。张某说,丈夫病重后被姐姐私下转院,直至病逝、火化都没让她们母女见上一面。
张某在起诉书中称,她与丈夫李某于1995年9月结婚,女儿今年8岁。去年8月,丈夫
突生重病住院,由于自己既要上班,又要照看女儿及病中的丈夫,于是请来丈夫的姐姐李立(化名)帮忙。 张某说,去年年底,不知什么原因,李立和儿子突然擅自将丈夫转到其他医院,她们母女多次询问,但对方始终不说在哪家医院,她们四处寻找也无结果。
直到今年3月,在她们的一再追问下,对方才告诉她们李某已于1个月前死亡,并将其骨灰存放证交给她们母女。
得知噩耗,母女悲痛欲绝。
张某称,李某身为她的丈夫,女儿的父亲,和她们母女有着难以割舍的亲情,在丈夫病重最需要亲情的时候,李立母子不顾她们和李某的个人感受,私自将李转移,不让她们一家见面,李某病逝后,连最后一面都不让她们相见,便将其火化。她们认为,李立母子的行为严重剥夺了她们对亲人遗体的所有权和哀思权,造成她们母女终身的痛苦,为此起诉到法院。
目前李立母子尚未向法院提交答辩,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