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辽宁省政府召开表彰大会,为有突出贡献的公务员记功授奖。这次对公务员的考评是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的,充分体现了奖勤罚懒的原则。省长薄熙来说,我们对政府的公务员,不能稀里糊涂良莠不分,干好干坏一个样,不能有人满头大汗地拉车,有人轻轻快快地坐车,也不能只是打印象分,靠拍脑瓜来随意评价。一定要具体,而且要力求量化。这次,省政府有关部门下了很大功夫,制作了一个较为科学、完整的考核体系,今后还要不断完善(2003.3.24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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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理,奖勤罚懒对于任何一个单位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就我们的许多政府机关而言,这个常理却恰恰显得有些“另类”。换句话说,在这里,该原则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因为迄今为止,“大锅饭”还是公务员的“家常便饭”。尽管打破“大锅饭”的口号喊了多年,而许多政府官员也好,普通公务员也罢,大抵对此反响不大,自以为那是针对企业员工的,和自己没有多少切身的利害关系。现在,当辽宁省政府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大胆对该省的公务员用奖勤罚懒的原则“对号入座”时,我认为真正对此感到不自在的应该是那些平日里悠闲惯了的公务员,而不是别的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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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这条消息,不由得使我联想起“两会”上议论较多的一个话题,即今年7月1日起再次给公务员加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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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务员加薪早已不是新闻,每次加薪之前遇到的反对声音,我们却不能忽视其中所包含的诸多信息。说句实话,笔者不属于吃“皇粮”一族,同时对于这样的提法颇为反感,对给公务员加薪也同样持不赞成态度。为什么?就因为时下我们的公务员队伍没有真正实行奖勤罚懒制度,是地地道道的在吃国家的“大锅饭”。既然吃的是“大锅饭”,加薪不加薪对公务员的刺激都大不到哪里去。增加了点工资,作为受益者肯定不会没事跟谁急,但是,如果想达到增效的目的,恐怕没那么容易,更不用说“高薪养廉”了。这是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缺位所致,和加不加薪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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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的公务员队伍最急需的是大力推行奖勤罚懒原则,而不是一茬接一茬的追加薪水“接力赛”。推行奖勤罚懒原则,不等于拒绝加薪,而是要换种方式加薪。譬如说,将用于加薪的资金当作“奖勤”基金,势必会促使那些拿不到奖金的公务员“闻鸡起舞”,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进而在整个公务员队伍中形成一种高效务实、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罚懒”,仅靠扣奖金是很难治本的。事实上,罚懒的最高“境界”就是要将“懒者” 罚出公务员队伍,即敞开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最终使整个公务员队伍适应现代政府运转的需要。这是因为,我们的公务员队伍是建立在对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整盘接收的基础上,这些人虽然换了个雅称,但未必就能真正胜任现代政府工作的需要。经过这样一个时期的“奖勤罚懒”,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那个时候,再执行加薪政策,估计阻力就不至于这么大了,因为这也是按劳分配,体现了付出和所得的成比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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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勤罚懒和公务员加薪是个因果关系。处理好这个关系,不仅能有利于稳定我们的公务员队伍,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得到更广泛的群众支持。应当承认,在这方面,辽宁省可谓带了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