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委:相关部门已为7拆迁户开申购经适房通道
更新时间:2010-6-10 9:27:47
棚户区7拆迁户“被住院”一年多??? 因跟踪报道北站棚户区7拆迁户,没有房子住,被迫住在医院一年多的新闻。9日,盘龙区委宣传部发来《北站棚户区整治情况介绍》:对目前仍在反映情况的7家违法建房户中的小户,盘龙区人民政府按已按开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绿色通道及对老建房户由政府出资补贴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既定救助措施有所考虑。??? 据悉,1946年就有8户人家搭建窝棚居住在昆明火车北站以东。此后,又有部分临时装卸工人在此建房,私搭乱建,并私下倒卖房屋和土地,尤其上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外来人员,占用非法买到的土地建房。至2007年底,北站棚户区有房屋563间,建(构)筑物面积10083.61平方米,其中在穿金路派出所有户籍登记的81人,外来租住人口约400多人。租住人口多来自贵州、四川及云南楚雄、会泽等地,以拾捡出售垃圾为生,并由此在棚户形成了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堆积如山的状况,“脏、乱、差”问题特别突出,存在着重大治安、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被周边居民称为“毒瘤”。??? 北站棚户区的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一是棚户区土地的权属问题。经查,北站棚户区的土地原属于昆明铁路局。直到2008年,昆明铁路局才将土地使用权划到盘龙区人民政府。二是棚户区建筑物的法律定性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管辖的原因,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对于北站棚户区建房户所建房屋未作定性。北站棚户区建房户,就误认为其所建房屋是“合法”的。??? 2008年2月14日,盘龙区人民政府和昆明市规划局,发布了《关于对昆明火车北站棚户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所有建房户必须在2008年4月25日前腾空并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实施拆除。昆明市规划局于2008年2月14日,对北站棚户区31家建房户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2008年3月13日,昆明市规划局对北站棚户区31家建房户发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决定书》。北站棚户区31家建房户所有建盖的建(构)筑物均属于违法建(构)筑物,应依法拆除。整治拆除北站棚户区违法建(构)筑物的最后期限为2008年4月25日。2008年9月25日,相关部门依法拆除该区。拆除后,政府相关部门在棚户区新建了小游园、社区服务中心、环卫垃圾转运站等公益设施。??? 2009年8月,李万林、李秀芬等3位高龄拆迁户,接受了区政府的补助政策,签字领钱并搬出了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至2009年12月,盘龙区火车北站棚户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为北站棚户区建房户申请到了9套廉租住房和10套经济适用房。??? 对目前仍在反映情况的7家违法建房户中的小户,盘龙区人民政府已按开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绿色通道及对老建房户由政府出资补贴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既定救助措施有所考虑。但目前仍有少数住户嫌补助款少,拒不接受签字领钱。??? 对此,还未与盘龙区火车北站棚户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达成补助协议的拆迁户表示,希望合情、合理、合法解决此事。(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 朱勋航)??? 前期报道:家被拆 棚户区拆迁户“被住院”一年多???????????? 盘龙区政府出面接待 7户居民写下安置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