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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验收有“尺子” 购房者应关注五方面
新闻类型: 装修准备         加入时间:2010-10-5 14:21:55
 

市民购买新房有了依法验收的“尺子”。上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广大购房者来说有何意义?本报法律顾问、上海市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可磊律师认为,该《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本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管理纳入了法治轨道,同时也体现了购房者入住新建住宅基本条件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障。   黄律师说,《规定》针对以往房屋交付过程中配套设施良莠不齐状况作了较为详细的要求,其中不少条款是首次提出。广大市民今后在购买新建住宅时,应从以下5个主要方面予以关注。      一、关注雨水和污水排放。这些问题曾经是困扰居民的一大难题。尽管很多新建住宅这方面问题尚且不突出,但仍有不少住宅存在这方面的隐患。《规定》明确指出,住宅的雨水、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因客观条件所限需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的,应经有关部门同意。      二、关注信息需求。针对本市居民信息需求日益增大的趋势,《规定》明确要求住宅小区必须“三线到户”,即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      三、关注交通设施配备。这是市民买房时考虑的一大因素,《规定》对此作了详细要求:住宅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建的公共交通站点暂未开通公共交通线路,且住宅小区与已开通的公共汽车和电车、轨道交通站点距离均超过二公里的,住宅建设单位应当配备短途交通车辆通达公共汽车、电车或者轨道交通站点。      四、关注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为体现现代社会人文关怀,《规定》明确,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政、菜场及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若由于分期建设尚未建成的,应有可供使用的相应服务设施。      五、关注住宅小区环境。《规定》对小区环境也作了明确要求,交付使用时,应当完成绿化建设。对分期建设的,周边的场地应当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隔离措施。      黄律师提醒购房者,上述五个方面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前提,市民若发现不符合《规定》或自己权益受损的,有权向房管部门举报,也可向房产专业律师咨询,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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