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与服务分类表》是指将商品与服务按其性能、用途、原料、制造方法、成品的操作方式以及产品来源、消费渠道、服务功能等划分为若干类别的分类标准,是供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商标主管机关在商标申请、审查、管理及保护时使用的。我国在1988年以前采用的是国内分类办法。自1988年11月1日开始采用尼斯国际分类。其中将商品分为34大类别,将服务分为8大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