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陆 | 会员注册

    博客 | 论坛 | 统计 |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新闻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排查烟花爆竹各环节隐患保安全

    时间:2010-01-11 01:08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中新网1月8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视员陈姝萍表示,全国公安机关正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认真排查整治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隐患,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及燃放安全。

      8日10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视员陈姝萍做客公安部网站,就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陈姝萍表示,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根据社会治安"冬季行动"的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正在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认真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隐患。同时,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遵照法定程序、时限和条件,严格审查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加大对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

      陈姝萍说,公安部已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烟花爆竹传统产区的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销售市场以及进出当地的主要交通要道,安排专人,加强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承运人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明及车况、驾驶员和押运员危险物品运输资格等情况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高速公路等主要道路上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超载、疲劳驾驶、运输车辆“带病”作业等不安全隐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于燃放环节,陈姝萍表示,2009年春节期间,为维护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确保燃放安全,在一周时间里全国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6.5万人次、车辆9.4万辆次,依法查处违反禁放规定行为3330起,其中治安拘留203人、警告教育3030人。同时,还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材料、典型案例曝光、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admin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2010-01-09 12:01 最后登录:2010-01-11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