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陆 | 会员注册

    博客 | 论坛 | 统计 |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新闻 >

    重庆北碚原副区长受贿百万 与妹夫同庭受审

    时间:2010-01-11 01:08来源: 作者: 点击:次
      

      -被告人:赵文锐,案发前系北碚区副区长;邹勇,赵文锐妹夫,案发前系某房地产公司经理

      -指控罪名及金额:赵文锐受贿人民币110.5万元、美元1万元;邹勇犯洗钱罪及和赵文锐共同受贿20万元。

      收人钱财怕露馅,副区长竟将受贿款投资到妹夫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前日,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因涉嫌受贿罪在市二中院受审,和他一同受审的还有其妹夫邹勇。

      副区长生财有道

      受贿跨度达十年

      站在被告席上,现年46岁的赵文锐显得很憔悴,头上的白发显得异常醒目。去年9月初,赵文锐在北碚区副区长任上落马,此前,他历任合川市计生委主任、合川市建委主任、合川市副市长等职。

      公诉机关指控称,1998年,赵文锐还在当合川市计生委主任时,建筑老板陈某就找到他,表示想承接计生委职工宿舍工程,希望得到关照,许诺事后感谢。之后,赵文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陈某承建到该工程。2000年,赵文锐收受陈某4万元感谢费。

      2002年至2009年期间,蒋某为成立环保公司和承接工程,多次找赵文锐帮忙。赵文锐分别利用担任合川市副市长及北碚区副区长的职务便利,为其提供帮助,收受蒋某人民币19万元、美元5000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称,2004年至2006年期间,赵文锐还先后收受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板王某,以及某测控公司负责人好处费。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从2000年至2009年初,赵文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110.5万元、美元1万元。

      妹夫帮忙搞投资

      检方指控他洗钱

      当天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赵文锐的妹夫邹勇,公诉机关指控他犯有洗钱罪和受贿罪。

      根据指控,赵文锐收受他人钱财后觉得拿在手上“烫手”,先后将90.5万元交给邹勇保管并用于投资。邹勇明知这些钱是赵文锐收受的好处费,还将钱投入到自己投资入股的房地产公司,以掩饰和隐瞒该款的来源和性质,已构成洗钱罪。

      关于邹勇涉嫌的受贿罪,公诉机关是这样的事实指控的:2001年至2002年期间,建筑老板易某找赵文锐帮忙,希望能承建合川钓鱼城大道工程,并许诺事后感谢。时任合川市建委主任的赵文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易某承接到该工程。工程结算后,易某想向赵文锐表示“感谢”,赵文锐担心事发而婉言谢绝,但和易某商量,让自己的妹夫邹勇到易某处承接工程。

      易某同意,但担心邹勇干不下来,就没有给他什么工程。为了兑现对赵文锐的承诺,2006年初,易某让邹勇加盟一起搞江北区的一个土石方工程。经过赵文锐的“参考”后,邹勇投资了5万元,之后再没有管这事。

      2006年底,易某交给邹勇25万元的“投资回报”。邹勇扣除5万元的本钱后,将剩下的20万元“回报”投入到自己参股的房地产公司。

      公诉机关认为,20万元“回报”实际上是易某变相给赵文锐的好处费,由于邹勇共同参与完成了此行为,所以也应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被指受贿百多万

      他只承认近十万

      邹勇否认洗钱罪的指控,称自己并不知道赵文锐交给他的90.5万元的来源。“我只是一个房产公司的经理而已,哪个可能给我送钱嘛?”面对受贿指控,他更是觉得冤枉。

      邹勇的辩护律师提出,邹勇投资5万元,收益25万元,完全是其投资所得,不构成受贿罪。

      当天出庭为赵文锐辩护的是知名法学专家赵长青和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召奎。两位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罪名成立,但金额不准确,应当以查明的金额为准。

      面对受贿100多万元的指控,赵文锐只认了其中几笔,加起来还不到10万元。“金额这么少,我应该不能被判重了。”他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赵文锐为妹夫辩白,“他其实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有和我一起商量收钱的事情,也没有为我洗钱。”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表示,鉴于该案案情复杂,待合议庭合议后再行宣判。 记者 唐中明

      相关法条

      洗钱罪

      《刑法》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admin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2010-01-09 12:01 最后登录:2010-01-11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