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网首页 企业圣经 经济观察 求知易路 财富无限 世纪数据 网络学院 休闲驿站 易网视点 酷站导航 世纪论坛
免费资源 下载中心 生日密码 创业指南 职业生涯 考研留学 个人理财 收藏宝典 爆笑网文 硬件指南 易网服务
学院首页 冲浪宝典 网站建设 操作系统 软件时空 硬件指南 设计天堂 网络安全 数据库 经典教程 IT认证 技术论坛
当前位置:学院首页 >> 网站建设 >> 网页设计 >> 正文

今日推荐:江苏省取消“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法规
转自: 时间:2003年7月11日14:14

  “和谁住?怎么住?是公民的个人选择。只要没有违法犯罪,政府就无权干涉”

  本报记者 郁进东

  本报南京7月10日电

  在今年6月底召开的江苏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江苏省本届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了新的《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其中引人瞩目的是,取消了原先的“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的条款。据了解,50多位人大常委在分组审议是否要取消这一条款时,都表示理解、支持,最后提交表决时,一致通过。

                           

  江苏省为什么要取消“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今天,记者采访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孙如林。

  据孙如林主任介绍,在江苏省人大审议表决之前,6月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向省人大提交一批需要清理的地方性法规。会上,大家提出要将“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这一条从《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中删掉。

  孙如林说,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一些考虑。首先,原先的规定法律依据不足。《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是1994年江苏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制定通过的,当时的考虑主要是防止卖淫嫖娼和容留卖淫嫖娼。“这是基于特定的历史时期而诞生的地方性法规,但今天我们却找不到制定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一般的法理原则,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就应该视为允许,政府就不应干预。因此,必须将其删除。”孙如林说。

  其次,范围难以界定。“无婚姻证明的男女范围很大,父女、母子、兄妹都属于这一范畴,他们外出不能同住,简直荒唐可笑。另外,‘混住’是住在一间房还是一套房?概念不清,如现在城市出现的异性合住现象,并不违反法律。因此,这一条规定于情于法都说不通。”

  再者,公安部门难以执行。“当时,这条规定主要是防止卖淫嫖娼、容留卖淫嫖娼和吸毒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但公安部门反映非常难执行。从道理上讲,有人利用男女混住卖淫嫖娼、吸毒,公安机关仍然可以查处,但你不能认定男女混住,就一定是卖淫嫖娼、吸毒,就不许他们混住。这从逻辑上是不通的。就像不能因宾馆里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就不准开宾馆一样。”孙如林说。

  据了解,全国制定类似规定的省份还有不少,都是特定年代的产物。但目前明文取消的并不多。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江苏省此举意义不同凡响,它体现了政府思维方式和管理观念的转变。原来是政府想管就管,想管什么就管什么,想怎么管就怎么管。现在更强调要依法行政,法律没有禁止的,政府就不能管。这一举措还体现出对公民私权的保护。“和谁住?怎么住?是住在一间房,还是一套房?这都是公民的个人选择。只要没有违法犯罪,政府就无权干涉。”这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和时代发展,适应我国公民自由流动和开放的需要。

  孙如林主任指出,“取消这一条款不等于政府鼓励、提倡男女混住。”此外,他强调这里的男女混住是指房屋租赁管理方面的。至于宾馆酒店的男女混住,目前可能还沿用一些行业规章,要求双方出示婚姻证明。但有人分析说,这是两个同一性质的问题。相信随着时代变迁、法治健全、观念进步,宾馆酒店严禁无婚姻证明男女混住的条款也终将会取消。


(编辑:zhaowei)
【发表评论】 【大 中 小】【关闭窗口】
【 相 关 文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