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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少年轻信网友被敲诈 身困广州警方追寻救回
来自:公安部  时间:2004年12月14日21:22

    12月7日上午,安徽天长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门前,家住本市铜城镇八面村芦庄队的芦其河领着儿子在其亲戚的带领下,手捧着“公安卫士为人民”的锦旗,递给了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人,感谢天长公安机关为他从广州救回了儿子。

    2004年11月23日,天长市铜城镇八面村村民芦其河到天长市公安局第一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其16岁的儿子芦某上网时认识一个广州的网友肖莉(女),对方讲广州打工能挣到钱,月工资1500元以上,叫芦某到广州打工,工作由她帮忙找,芦某信以为真,于2004年11月10日上午10点钟身带600元钱就外出到广州打工去了。三天后,有一个自称叫鱼森的男子打电话到芦其河家里,对芦其河讲:“你家小孩在广州把别人家的女孩撞伤了,现在必须寄6000元钱来给人看病”,并提供了一个帐号和密码,芦其河对此持怀疑的态度,这个叫鱼森的男子并时常打电话到芦其河家里索要6000元钱,芦其河由于家庭非常困难,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就向对方求情,对方不听,并在2004年11月20日晚上打电话到芦家,威胁到:“你家不寄钱来,就把小孩灭掉了”。芦其河慌了,赶紧和对方联系,讨价不价,对方讲:“你现在把6000元钱寄过来,小孩也不会放了。”芦其河听了之后,感觉事情的严重性,迅速到天长公安局第一责任区刑警队来报案。第一责任区刑警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向刑大领导和市局领导作了汇报,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安排刑警一中队副中队长管玉川和铜城派出所副所长王春明两同志去执行这项任务。管玉川和王春明受命出发,于2004年11月26日邸达广州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并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克服种种困难,终于查到对方是隐藏在广东中山市的一个非法传销组织,随即开展了大量的营救工作,犯罪嫌疑人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2004年12月4日晚成功地解救了被非法传销蒙骗上当受骗的16岁少年芦某,并安全将其送回了家。于是2004年12月7日,受害人芦某及其家人到该市公安机关送来了一封感谢信,并赠送了一面“公安卫士为人民”的锦旗。
(编辑:东方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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