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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成功处置一起欲引爆液化气罐自杀事件
来自:普兰店市公安局 时间:2004年12月16日12:59

   2004年12月8日19时40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东环路12-21号楼,有人在家释放液化气,欲行自杀。接警后,久寿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查:孙连平(男,50岁,金州区人)因同妻子黄金荣(女,32岁,普市杨树房人)产生感情危机,酒后失控,欲寻短见,正在家中释放液化气。民警出警时,孙手中握有打火机,欲引爆液化气罐。
  市委常委、主管政法工作副市长任政、公安局副局长张福久、副政委陈孝新等领导迅速临场。一方面指挥民警对21号楼居民进行疏散,另一方面调集消防车、消防官兵,做好应急准备。副局长张福久、久寿派出所管区民警谭吉福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孙连平充满液化气的家中,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工作,孙连平情绪逐渐稳定,终于放下手中的打火机,事态得到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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