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7日,东阳市公安机关将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明元移送至东阳市检察机关起诉。 今年22岁的陈明元是贵州省平塘县人,2005年5月24日凌晨,陈明元伙同“小王”(正在追捕中)窜至东阳市南市街道大联管理区富贤村到高塘村的天桥下,用石块设置路障,等受害人张某骑三轮摩托车经过,撞上石块车子熄火时,他们即用木棍击打张某头部和身体,然后从其身上和三轮摩托车上抢走38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东阳市公安局白云派出所接案后迅速立案侦破。通过排查,公安机关将目标锁定在陈明元身上。6月5日上午,当陈明元拿着抢来的手机到永康市某当铺去典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明元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他曾在东阳市横店镇盗窃了两部手机的犯罪事实。 (蔡伟华 何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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