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9月7日,广西人莫理国涉嫌抢劫罪被永康市公安局依法逮捕。而抓捕有功的缙云人王美忠,得到了该市公安局800元的奖励。 8月22日上午,刚从武义县办完事的永康市民李某开着五菱小货车回永康。李某途经永武公路时,因修路发生堵车,只好先将车子停在路边。此时,被堵车子已排得很长,只见两个外地人一边走到李某驾驶座车窗边,一边装模作样地跟李某询问路况。正当李某跟他俩说明道路情况时,忽然听到副驾驶室关门的声音。她忙扭头去看,才发现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手提包不见了。 通过后视镜,李某发现一男子正拿着手提包往车尾方向跑。李某忙下车前去追赶,追出10来米后抓住该男子。李某一只手夺回手提包,一只手抓住男子衣服。见不能逃脱,该男子从身上拿出一把30多厘米的长刀,并用刀威胁李某。 见此,李某自知不是该男子的对手,就放开抓那男子的手,但同时大声呼救。该男子见状掉头就跑。此时,闲坐在某公司门口的王美忠等人见一男子手中拿着明晃晃的长刀,知道出事了,就勇敢地追了上去,追出200来米后,王美忠第一个冲上去将那男子按倒在地。 据了解,被抓男子是广西柳州籍男子莫理国。虽被当场抓住,犯罪嫌疑人莫理国却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说他只想拿李某包里的手机用一下。后经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调查,查实其确为盗窃李某手提包,被发现后为逃跑用刀威胁李某的犯罪事实。 本报记者 胡哲南 通讯员 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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