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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下山偷番薯 反成村民盘中餐

http://news.yksc.com 来源:金华新闻网 阅读: 2005-9-2 7:55:34
   昨天上午,永康市石柱镇茅山村村民陆先生来电反映:8月27日,四只野猪跑到他们村里偷吃番薯,不慎掉入村旁一条引水渠。村民们发现困在渠中的野猪后,纷纷追打,最后三只被打死的野猪成了村民的盘中餐。“野猪糟蹋庄稼固然可恨,但被打死的三只野猪还是小猪仔,怪可惜的。毕竟,野猪也是一种野生保护动物。”

被困野猪人人喊打
    茅山村地处永康山区。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山中的野猪、野兔等小动物逐渐多起来。但这也给当地村民带来很多烦恼。每年的秋收季节或冬春季节,山中食物缺少时,野猪就会趁天黑下山,来到附近地里偷吃庄稼。更为可气的是,野猪在拱吃地里的毛芋、番薯等农作物时,整片地都要遭殃。“凡是野猪经过的地方,庄稼被糟踏得一塌糊涂。”村民们对此痛恨不已,但又苦于没有有效的办法。
    8月27日上午,茅山村一位村民在村外四五十米处的一条水渠中发现四只小野猪。据该村民分析,这四只小野猪极有可能是前一天晚上跟着大野猪下山觅食时不慎落入渠中的。由于该水渠三面都用水泥浇筑,且有两米多深,四只小野猪被困在里面,无法逃脱。茅山村村民闻讯赶来,拿起锄头等工具沿着水渠一路追打野猪。最终除一只稍大一点的野猪逃脱外,另外三只小野猪被打死,其中两只分别重14公斤,一只仅重9公斤。
    “当时大家都争着打,因为一来野猪的确惹人恨,二来谁打到就归谁家,我们农村都是这个规矩。”最终茅山村三户村民有幸得到了“战利品”,三只小野猪成了村民餐桌上的美食。

捕杀野猪要统一组织
    野猪属一般保护动物,能不能随便打死吃掉?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永康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
    永康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工作人员应胜超说,野猪既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也不是浙江省的重点保护动物,只是一般的野生保护动物,当它的数量过多影响到自然生态平衡,或者危害人类的生产生活时,我们可以对它进行适量捕杀。但这种捕杀必须是在林业、公安等部门指导下,在一些重点地区组织专门的狩猎队,统一发放狩猎证、持枪证,在规定的狩猎期内限额捕杀。金华市从去年开始规定的狩猎期是每年9月10日到次年3月10日。
    对于石柱镇茅山村部分村民捕杀野猪的行为,林业部门也只能说不提倡、不鼓励。尽管从法律上讲,这种做法有些不妥,但野猪对当地生产的确造成了一定损失,村民在无奈的情况下自发对野猪进行捕杀,情理上也说得过去。记者 李聂

编辑:[曹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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