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登录 - 网站新闻 - 会员服务 - 产品报价 - 网商博客 - 网商论坛 - 帮助中心 - 繁体中文
能源 | 加工 | 化工 | 环保 | 二手设备转让 | 代理 | 项目合作 | 库存积压 | 商务服务 |
综合 |贸易 |创业 |诚信 |管理 |人才 |营销 |外语 |投资 |物流 |法律 |区域 |财经 |各行 |电脑 |
化工 |农业 |冶金 |纺织 |服饰 |食品 |轻工 |电子 |家电 |通讯 |汽车 |建材 |餐饮 |医药 |
新闻搜索
关键字:
推荐图片
[图文]女性创业流行项目
热点文章
·网上遇到的尴尬事
·外国废塑料大量销往中国
·品牌服装营销策略大揭密
·外贸服装店贱价欺人的事实
·中日韩谋建铁矿石联盟 日韩
·记者暗访如新公司 直销还是
·柯达:数码新时代的长征 彭
·周鸿祎:兴趣还在互联网 驳
·郑州170民工召开“新闻发
·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重
首页 >> 商业资讯 >> 区域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黑龙江法院通知:要求民工追讨工资要快立审执
订阅社区杂志
(时间:2005-7-16 15:41:44)
“农民工追讨劳务工资,法院设置专人负责引导诉讼,尽可能避免农民工往返奔波。”省法院今天向全省下发《关于加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立案、审理和执行要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和其他强制措施,加快案件运转速度,快立、快审、快执。

针对我省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中有近三分之一属于“三无”(无欠据、无合同、无工票)的情况,省法院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出发,研究解决办法。农民工虽无法提供劳动或劳务合同、应付工资凭证等证据,但其他证据包括其他农民工的证人证言能够形成证明链条的,应予以认定。通过审计执行、曝光执行、有奖举报被执行人财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效果。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人身伤害赔偿金的案件,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和执行案件受理费,待结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免,保证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各级法院近期将走访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主管机关,了解农民工权益保护状况。(黑龙江日报)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于我们 | 合作代理 | 客服中心 | 友情连接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阿里组织 - 中国领先的商务信息发布平台 http://www.aliorg.com
服务热线:15060346034 传真: 0594-6665555
E-Mail: mail@01isp.com.cn
Copyright©2000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