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伊洛)记者昨悉:宜都市日前出台了《宜都市高层次人才津贴暂行办法》和《宜都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高层次人才将可每月获得100元到300元的固定津贴。
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范围为在宜都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硕士学位和已聘任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津贴标准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每月分别发给300元或100元津贴,已聘任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发给100元津贴。
企业单位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硕士学位和已聘任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当年所交个人所得税本级财政留存部分的等额比例发给津贴。
突出贡献人才奖的对象是为宜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社会和谐作出较大贡献,为某一领域或行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该奖为宜都市人才奖励的最高奖项,设一、二、三等奖,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分别给予10万、5万、1万元奖金,还可享受一系列优厚待遇。
据悉,以上两项奖励开支均在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