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伟)昨天上午,杨克林一案继续在点军区人民法院开庭。因案情复杂,庭审再次持续一整天,下午4点半,一审方告结束。
上午,审理焦点集中在杨挪用公款的行为上。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0月,杨克林以他人名义成立了自己私人所有的中天公司,以经营一处拆迁安置房项目。公司注册、经营和办理项目核准手续期间,杨先后挪用660万元用作己用。另外,杨还动用了35万元公款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面对这项指控,杨的态度仍和前日一样,坚称自己的行为只属于“违反财经纪律”。公诉方和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下午,审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辩论共进行两轮,其间,公诉方列举了大量的证据指证杨犯下三宗罪(受贿、挪用公款和贪污)。杨克林和其辩护人则始终坚持受贿罪成立,挪用公款和贪污罪不能成立。面对公诉方拿出的各项证据,杨和辩护人最终未能拿出对杨有力的证据。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杨克林作出忏悔:称自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平时不注重学习,在工作中毛病过多,才铸成今天的结果,这些都是自己咎由自取。杨克林认为自己有自首行为,恳盼法庭能够从轻判决,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庭审结束,杨克林经过记者身旁,走上囚车。记者赫然发现,40岁的杨克林两鬓旁已然生出几丝白发。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